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会计处理是如何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5 19:52《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管帐处理规则〉的告诉》(财会[2012]13号)下发,对试点区域一般交税人和小规模交税人差额交税的管帐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则。
试点交税人承受非试点交税人联运事务差额交税的管帐处理
一般交税人差额交税的管帐处理
财会[2012]13号文件规则,一般交税人供给应税服务,试点期间依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则,答应从出售额中扣除其支交给非试点交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载该企业因按规则扣减出售额而削减的销项税额;企业承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则答应扣减出售额而削减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践付出或敷衍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事务本钱”等科目,按实践付出或敷衍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敷衍账款”等科目。
例1.上海市甲运送公司是增值税一般交税人,2012年7月获得悉数收入200万元,其间,国内客运收入185万元,付出非试点联运企业运费50万元并获得交通运送业专用发票,出售货品获得支票12万元,运送该批货品获得运送收入3万元。假定该企业本月无进项税额,期初无留抵税额(单位:万元)。
因为客运收入归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属交通运送业服务税率为11%,出售货品归于增值税应税货品,税率为17%.因而,甲运送公司出售额为(185 3-50)÷(1 11%) 12÷(1 17%)=104.85(万元)。
甲运送公司应交增值税额为(185 3-50)÷(1 11%)×11% 12÷(1 17%)×17%=15.42(万元)。
试点交税人承受非试点营业税交税人联运事务,出售额要按差额核算。依据《交通运送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则》规则,试点交税人供给应税服务的出售额,依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则差额征收营业税的,答应其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交给非试点交税人(指试点区域不依照试点实施办法交纳增值税的交税人和非试点区域的交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出售额。
甲运送公司获得收入的管帐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0
贷:主营事务收入 179.6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37[(185 3)÷(1 11%)×11% 12÷(1 17%)×17%]。
付出联运企业运费:
借:主营事务本钱 45.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4.95[50÷(1 11%)×11%]
贷:银行存款 50。
小规模交税人差额交税的管帐处理
财会[2012]13号文件规则,小规模交税人供给应税服务,试点期间依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则,答应从出售额中扣除其支交给非试点交税人价款的,按规则扣减出售额而削减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承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则答应扣减出售额而削减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践付出或敷衍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事务本钱”等科目,按实践付出或敷衍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敷衍账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