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结果不执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2 04:48
裁定安排是没有强制履行的权限的,因而,裁定案子的履行也是要向法院请求的,那么裁定成果不履行向法院请求强制履行需求哪些资料?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具体介绍。
1、请求履行书。
请求履行书中应当写明请求履行的理由、事项、履行标的,以及请求履行人所了解的被履行人的产业情况。
请求履行人写请求履行书确有困难的,能够口头提出请求。人民法院招待人员对口头请求应当制造笔录,由请求履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请求履行的,应当提交中文请求履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订立或一起参与的司法帮忙公约有特别规则的,依照公约规则处理。
2、收效法律文书副本。
3、请求履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请求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请求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安排请求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首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承继人或权力接受人请求履行的,应当提交承继或接受权力的证明文件。
5、请求履行裁定安排的裁定判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裁定条款的合同书或裁定协议书。
请求履行国外裁定安排的裁定判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裁定判决书中文本。
6、请求履行人能够托付署理人代为请求履行。托付署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托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托付书,写明托付事项和署理人的权限。
托付署理人代为抛弃、改变民事权力,或代为进行履行宽和,或代为收取履行金钱的,应当有托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1、请求履行书。
请求履行书中应当写明请求履行的理由、事项、履行标的,以及请求履行人所了解的被履行人的产业情况。
请求履行人写请求履行书确有困难的,能够口头提出请求。人民法院招待人员对口头请求应当制造笔录,由请求履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请求履行的,应当提交中文请求履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订立或一起参与的司法帮忙公约有特别规则的,依照公约规则处理。
2、收效法律文书副本。
3、请求履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请求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请求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安排请求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首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承继人或权力接受人请求履行的,应当提交承继或接受权力的证明文件。
5、请求履行裁定安排的裁定判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裁定条款的合同书或裁定协议书。
请求履行国外裁定安排的裁定判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裁定判决书中文本。
6、请求履行人能够托付署理人代为请求履行。托付署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托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托付书,写明托付事项和署理人的权限。
托付署理人代为抛弃、改变民事权力,或代为进行履行宽和,或代为收取履行金钱的,应当有托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