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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不出庭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4 12:11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是否有必要出庭?婚姻法规则,离婚案子有诉讼代理人的,自己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状况无法出庭的,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定见。那么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不出庭怎么办呢?下面由听讼网小编在本文具体介绍。
一、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1、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
一般有以下状况,原告能够不出庭:
(1)原告不能表达毅力;
(2)原告因身患沉痾、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定见。
2、按主动撤诉处理
假如原告自己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申述离婚。
3、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规则,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许未经法庭答应半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能够缺席判决。
二、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1、被告经传唤不出庭,缺席判决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许未经法庭答应半途退庭的,能够缺席判决。
但假如是关于奉养、育婴、抚养责任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能够拘传被告。
2、被告下落不明,布告送达传唤告诉
法院能够采纳布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告诉责任,布告送达60日的布告期一满,即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布告送达适用条件:
(1)有依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依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经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托付送达、邮递送达等方法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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