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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及所需资料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22:47

一、告贷人基本条件
请求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告贷时告贷人有必要具有的基本条件为:
1.具有菏泽市乡镇常住户口或有用居留身份,且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自然人;
2.告贷人有安稳的工作和收入,信誉杰出,具有如期还本付息的才能;
3.告贷人及地点单位已在中心开户并接连缴存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一年内无支取记载;
4.告贷人的住宅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冻住等非正常状况的,中心不予告贷;启封后又接连缴存12个月以上的,能够请求公积金告贷;
5.请求人夫妻两边均无没有还清的公积金告贷和影响归还才能的其他债款;
6.未付清购房款,已获得实在、合法、有用的购房合同;
7.已交纳首付款,且首付款契合以下要求:购买首套商品房的,首付款份额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首套二手房的,首付款份额不少于购房总价的40%。;购买第二套房的,仅限于现有人均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员工家庭,且告贷用处仅限于购买改进寓居条件的一般自住住宅。其首付款份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
8.请求人告贷额不足可追加一名一起告贷人,一起告贷人须是告贷请求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且满意告贷人的基本条件,与告贷人负有平等的还款责任。
二、请求公积金告贷需求提交的材料
1.告贷人基本材料:
1)告贷人及爱人的有用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告贷人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自己页、改变页或其他有用寓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地的,要供给地点辖区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原件;
3)告贷人爱人不在本地交纳公积金的,应供给收入证明;
4)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誉信息根底数据库查询授权书及个人信誉陈述,有曾用名的,还要出具曾用名信誉陈述;
5)告贷请求人还款账户存折(卡);
6)有一起告贷人的,一起告贷人应供给与告贷人属三代以内直系血亲证明,一起告贷人夫妻两边信誉陈述;
7)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所购住宅材料
1)告贷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式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经菏泽市当地税务局监制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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