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事故调解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5 12:11

两边当事人能够调停吗?
损害补偿的调停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以为必要时能够延伸十五日。对交通事端致伤的,调停从医治完结或许定残之日起开端;对交通事端致死的,调停从规则的处理丧葬事宜时刻完毕之日起开端;对交通事端仅形成财产丢失的,调停从确认丢失之日起开端。
调停进程的处理?
经调停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造调停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停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收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停书别离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停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造调停完结书,由调停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别离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停书包含些的内容?
交通事端损害补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造调停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事端扼要案情和丢失状况;2、 职责确定;3、 损害补偿的项目和数额;4、 补偿费给付方法和结案日期。交通事端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补偿金钱。可是涉外事端在外。
调停的参加人有哪些?
(一)交通事端当事人;
(二)交通事端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许监护人;
(四)法定代理人和托付代理人;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