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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品警察不受理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23:34
丢掉物品被捡到后,应该要及时的告诉差人来处理,找到失主,然后能够还回去,可是有的时分找不到失主的状况下,能够把丢掉物品好好的进行保管,那么丢掉物品差人不受理怎样做。听讼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丢掉物品差人不受理怎么办”的内容,期望对你有协助。
物品丢掉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通过检查确认是否立案,当事人对不立案有贰言的可提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案子是要给一张不予立安告诉书,上面清晰写明不予立案原因。假如想反映能够去能够到它的上级机关申述,县、区公安局的督查队或是信访办公室,能够收集依据报案,差人如还不作为,可投诉或许找检察院申述反映恳求立案监督。
丢掉物品报警后公安机关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公安机关关于公民扭送、报案、指控、告发或许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的,都应当当即承受,问明状况,并制造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指控人、告发人、主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许录像。
2、公安机关承受案子后,经检查,以为有犯罪事实需求追查刑事责任,且归于自己统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予以立案;以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许犯罪事实明显细微不需求追查刑事责任,或许具有其他依法不追查刑事责任景象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不予立案。对有指控人的案子,决议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造不予立案告诉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指控人。
3、指控人对不予立案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不予立案告诉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议的公安机关请求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请求后七日以内作出决议,并书面告诉指控人。
4、指控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复议决议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请求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请求后七日以内作出决议。对上级公安机关吊销不予立案决议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履行。
我国《物权法》在《民法通则》第79条规矩的基础上,对拾得丢掉物的规矩稍作改善,于第109~113条规矩:拾得丢掉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告诉权利人收取,或许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丢掉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告诉其收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认领布告。
关于你提出的“丢掉物品差人不受理怎么办”问题,丢掉物品应该要给差人进行处理,要是差人觉得小事情就不处理的,那么能够进行告发,在公安局中有专门的告发的当地,这个是不归公安局管的,起到督查的效果。你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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