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0 06:53
国家规则土地运用权转让需求交纳税费,那么土地运用权转让究竟要交纳哪些税费呢?转让条件又是什么呢?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有关土地运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的相关材料。 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置办价的差价交纳5%的营业税。
2、按交纳的营业税交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两边):
1、按产权搬运书据(合同)所载金额交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交纳3%的契税(有的当地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获得收入减除规则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交纳土地增值税。
2、规则扣除项目:获得土地运用权所付出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本钱、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认四档:增值额未超越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越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越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越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核算便利,能够通过速算公式核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别离对应30%、40%、50%、60%税率)。
划拨土地运用权转让条件
1、划拨土地运用权的转让,是指划拨土地运用权再搬运,包含出售、交流、赠与等行为。土地运用权转让的本质是土地运用权受让人在法定条件下把自己获得的剩下期限的土地运用权有偿转让给再受让人的行为。
2、划拨土地运用权转让是土地运用权的占有、运用、收益和有限处置权力悉数搬运给新的权力人,土地运用权的转让对国家土地权并不产生影响,国家依然享有对该土地的权。
3、按照划拨方法获得的土地运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通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契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土地运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具有国有土地运用权;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具有合法的产权;
4、按照《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则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运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运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运用权出让金。
我国法律规则土地运用权转让需求交纳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和契税、土地增值税。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置办价的差价交纳5%的营业税。
2、按交纳的营业税交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两边):
1、按产权搬运书据(合同)所载金额交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交纳3%的契税(有的当地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获得收入减除规则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交纳土地增值税。
2、规则扣除项目:获得土地运用权所付出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本钱、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认四档:增值额未超越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越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越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越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核算便利,能够通过速算公式核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别离对应30%、40%、50%、60%税率)。
划拨土地运用权转让条件
1、划拨土地运用权的转让,是指划拨土地运用权再搬运,包含出售、交流、赠与等行为。土地运用权转让的本质是土地运用权受让人在法定条件下把自己获得的剩下期限的土地运用权有偿转让给再受让人的行为。
2、划拨土地运用权转让是土地运用权的占有、运用、收益和有限处置权力悉数搬运给新的权力人,土地运用权的转让对国家土地权并不产生影响,国家依然享有对该土地的权。
3、按照划拨方法获得的土地运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通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契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土地运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具有国有土地运用权;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具有合法的产权;
4、按照《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则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运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运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运用权出让金。
我国法律规则土地运用权转让需求交纳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和契税、土地增值税。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