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8 20:37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其转出的管帐处理
一、管帐账户的设置
(一)一般交税人增值税核算的管帐账户
我国增值税严厉实施“价外计税”的方法,即以不含增值税金的价格为计税依据。一起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实施税款抵扣准则,按购进扣税法的准则核算应交税额。因而,货品和应税劳务的价款、税款应别离核算。
依据现行规则,一般交税人应在“应交税金”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账户。
1.“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发作额,反映企业购进货品、承受应税劳务所付出的进项税额、实践已交纳的增值税以及月末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当月发作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发作额,反映出售货品、供给应税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品退税、转出已付出或应分摊的增值税以及月末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没有抵扣的增值税额(期末不会呈现贷方余额)。
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二级账户下,可设置以下明细项目。
(1)“进项税额”项目。记载企业购入货品、承受应税劳务而付出的、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若发作购货退回或折让,应以红字记入,以示冲销的进项税额。
(2)“已交税金”项目。记载企业本期(月)应交而实践已交纳的增值税额;若发作多交增值税,退回时应以红字记入。
(3)“减免税款”项目。记载企业按规则直接减免的、用于指定用处的(新建项目、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偿还长期借款、冲减进口货品本钱等)或未规则专门用处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按规则,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用蓝字挂号,应冲销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用红字挂号。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交税额”项目。记载企业按规则的退税率核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或当期内销货品的销项税额。
(5)“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记载企业月终时将当月发作的应交未交增值税的转账额。在管帐上,作此转账核算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期末余额不再包含当期应交未交增值税额。
(6)“销项税额”项目。记载企业出售货品、供给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若发作销货退回或出售折让,应以红字记入,以示冲减销项税额。
(7)“出口退税”项目。记载企业向海关处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单证,依据国家的出口退税方针,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处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若处理退税后,又发作退货或许退关而补交已退增值税,则用红字记入。
(8)“进项税额转出”项目。记载企业的购进货品、在产品、产制品等发作非正常丢失及其他原因时,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应按规则转出的进项税额。若又发作冲销已转出的进项税额时,用红字记入。
(9)“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记载企业月末将当月多交增值税的转出额。此项转账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不会包含多交增值税要素。
2.“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发作额,反映企业上交曾经月份未交增值税额和月末自“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转入的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发作额,反映企业月末自“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转入的当月未交的增值税额;“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的期末余额,借方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贷方反映企业未交的增值税。
(二)小规模交税人增值税核算的管帐账户
小规模交税人只需在“应交税金”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二级账户,无需再设明细项目。贷方反映应交的增值税,借方反映实践上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没有上交或欠交的增值税,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
二、管帐账表的设置
(一)账簿设置
1.一般交税人增值税账簿的设置
企业应依据增值税核算的管帐科目设置账簿。“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簿的设置有两种方法:
(1)在“应交增值税”二级账下,按明细项目设置专栏。在一张账页上总括反映一切明细项目的发作和结转状况,能够到达一望而知的作用。但因账页较长,登账时有必要留意不要串栏、串行,避免发作记账过错。
(2)将“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明细项目在“应交税金”账户下别离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月终时,应将有关明细账的金额结转至“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或贷方,然后再将期末多交或未交增值税额结转至“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外商投资企业,若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其“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账户设置,可与内资企业相同,并在上述两种方法中选用一种。
外商投资企业,若以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就不方便按上述第一种方法,即按明细项目设专栏设账,可参照上述第二种方法在借方、贷方、余额三栏的基础上,增设专栏。期末,应结出各明细账的余额,并按期末余额转账:
(1)将“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明细账余额转入“进项税额”明细账的贷方;
(2)将“已交税金”、“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交税额”明细账的余额转入“销项税额”明细账的借方;
(3)作上述转账后,将“进项税额”明细账余额与“销项税额”明细账余额进行比较。假如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则将“进项税额”明细账的余额转入“销项税额”明细账的借方;转账后的“销项税额”明细账的余额,表明企业没有交纳的增值税。假如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则应将“销项税额”明细账的余额转入“进项税额”明细账的贷方;转账后的“进项税额”明细账的余额,表明企业多交或待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或“销项税额”明细账的余额(对同一交税人来说,两者必居其一)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账的余额相同。最终,再将期末未交或多交(但不包含待抵扣)的增值税,结转至“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二级明细账。因而,这种做法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账下设“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可设借方、贷方、余额三栏式账页,如图表3-13
所示。
企业也能够将“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与“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兼并设置,这样能够在一本账上反映增值税核算的全貌。应交税金--应交、未交增值税明细账。
2.小规模交税人增值税账簿的设置。
小规模交税人应依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设三栏式明细账页。
(二)报表设置
为了反映企业增值税的应交、已交、多交、减免、未交、欠交、未抵扣等具体状况,企业除了正常编报财务报告、交税申报表外,还应专门编制“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作为资产负债表的附表上报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