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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1 13:12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闽交警网传【2013】134号
关于下发2013年度路途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调停有关数据的告诉
各交警支队:
依据福建省计算局,《2013年福建计算摘要》及相关数据,现将2013年度路途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停有关数据告诉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55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967.2元/年(逝世、残疾赔偿金);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18593元/年、农村居民人均日子消费开销7401.92元/年(被抚养人日子费);
三、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4979元/年;
四、各行业在岗员工平均工资见附件。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3年4月12日
附件:各行业在岗员工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32335元/年
采矿业36690元/年
制造业38588元/年
电力、燃气及水的出产和供给业67753元/年
建筑业42705元/年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54305元/年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68856元/年
批发和零售业44947元/年
住宿和餐饮业30874元/年
金融业111047元/年
房地产业50825元/年
租借和商务服务业38680元/年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57208元/年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办理业37974元/年
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34547元/年
教育53507元/年
卫生、社会工作59094元/年
文明、体育和娱乐业48367元/年
公共办理和社会组织55477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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