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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所有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30 13:41

  国有土地一切权是指国家占有、运用、收益和处置归于全民一切土地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清晰了国有土地的规模:①城市市区的土地;②乡村和城市市郊中现已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③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④依法不归于团体一切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⑤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悉数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归于其成员团体一切的土地;⑥因国家安排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人成建制地团体搬迁后不再运用的原归于搬迁农人团体一切的土地。
  国有土地一切权的获得主要有以下四种方法:承继、没收、国有化和征用。《土地管理法》规则国家一切土地的一切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土地经开发利用,国有土地一切权属性质不变,依法开发利用者享有土地运用权。国家土地一切权是土地公有制的法令体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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