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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4 00:17

临汾个人住宅请求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的员工,应契合以下条件:
1、准时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2、具有购建房行为发作两年内取得的合法购房合同或协议;
3、已付出不少于购建自住住宅总价首套75平方米(含)以下10%,购建自住住宅总价首套90平方米(含)以下75平方米以上20%,90平方米以上30%,二套50%的自筹资金(购建第三套住宅原则上不予借款);
4、有安稳的经济收入和归还借款本息的才能;
5、赞同以市中心认可的借款确保方法作确保。
借款人提出请求时,须向市中心供给以下书面证明材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和婚姻证明;
2、借款人及爱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具有安稳经济收入的资信证明;
3、购买二手房的,除供给房子买卖协议外,还应供给房子总价款的完税发票;
4、要求供给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以上应供给的证明材料均须为原件。(存档材料可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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