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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回收需要过户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1 23:27

在许多时分,假如咱们国家的土地需求进行回收的话,那么是需求处理相关流程的。假如乡村的土地要进行回收是否要进行过户?相关的手续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乡村土地回收需求过户吗
1、拟定回收计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同意调整用地的文件,拟搬迁、闭幕、吊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请求或许土地管理部门决议回收的处理意见,拟定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并将拟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告诉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力。
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告诉后的必定期限内向市或许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听证请求后,应该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则》中规则的期限内安排听证。
3、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安排听证后规则的必定期限内,将所拟定的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连同听证结果报市或许县级人民政府审。
4、下达回收决议书。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同意的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同意之日起必定期限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达《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决议书》,一起奉告原土地使用权人请求复议和提申述讼权力。对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接到提早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决议后若干期限内(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则,一般是60天),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许人民法院请求行政复议或许申述。
5、刊出挂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下达《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决议书》后,由原挂号发证机关处理刊出土地挂号,回收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发布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布告。关于出让的土地,还应当依法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被回收土地现已设定典当的,在回收土地使用权之前,由典当人与典当权人洽谈免除典当合同,并向挂号机关处理刊出典当挂号手续。原土地使用权人或许典当权人对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决议提出异议的,不影响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行政行为的履行。
6、补偿:因使用期届满,无偿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搬迁、闭幕、吊销、破产或许其他原因此停止使用土地,需求回收土地使用权,或许因土地使用权人违法等本身原因回收土地使用权的,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不予补偿。对因公共利益需求回收土地使用权的,由新的土地使用权人担任补偿。选用钱银补偿的,其补偿规范由市或许县级人民政府在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实际使用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确认。回收土地使用权触及地上物处理的,依照《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条例》履行。
政府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再出让的不同方式
(一)按出让后已建建筑物是否撤除区分
1、出让后已建建筑物撤除。回收的土地上有已建建筑物,需求政府担任地上附着物的拆迁,首要采纳三种方式进行拆迁:一是政府采纳招引其他出资者进行出资参加拆迁;二是经过将摘牌者交给的土地购买款中返还一部分土地出让金给土地摘牌者用于拆迁补偿;三是向被回收土地的原土地使用者付出必定的补偿款,由原土地使用者自行进行拆迁。
2、出让后已建建筑物保存。挂牌出让后原已建建筑物悉数或部分保存,经过规划修正后从头处理相关房产手续。回收前已处理房产证的进行房产过户,回收前未处理产权证补办房产证。
(二)按回收前已建建筑物是否已处理产权证书区分
1、回收前已建建筑物已处理产权证书。回收前已建建筑物已处理产权证书,政府回收后撤除的对已处理产权证书进行刊出;挂牌出让后进行保存的,进行房产过户,房子产权证书由原土地使用权人直接过户到摘牌者名下。
2、回收前已建建筑物未处理产权证书。回收前已建建筑物未处理产权证书,回收后撤除的直接撤除,出让后保存的补办房产手续。
综上,政府回收土地使用权再出让存在四种方式,包含:回收前已建建筑物已处理产权证书,回收后已建建筑物撤除,产权证书刊出的方式(以下简称A方式);回收前已建建筑物已处理产权证书,出让后已建建筑物经过修正规划保存并处理房产过户的方式(以下简称B方式);回收前已建建筑物未处理产权证书,回收后已建建筑物撤除的方式(以下简称C方式);回收前已建建筑物未处理产权证书,出让后已建建筑物经过修正规划补办房产手续的方式(以下简称D方式)。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情况下乡村的土地要进行回收的话是需求处理一些手续的,回收前已处理房产证的进行房产过户,回收前未处理产权证补办房产证,假如是土地就不需求处理过户。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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