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
资讯
>
正文
借用他人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3 20:0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则,因租借、借用等景象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作交通
事故
后归于该机动车一方职责的,由保险公司在
机动车强制保险
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
补偿
。缺乏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当补偿职责;机动车所有人对危害的发作有差错的,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Copyright ©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