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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的住房资料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1 22:16

借款人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应带着所需材料经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借款请求,并填写《借款请求书》。
(一)借款人、爱人及房子共有产权人(仅限于爸爸妈妈、子女)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户口簿(非本市户口另供给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与共有产权人不是同一户口的,供给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证明;
3、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离婚的,另须供给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说话笔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赞同房产典当及连带还款确保的承诺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个人信用陈述》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家庭住宅挂号记载查询成果》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二)住宅材料:
1、经过房产中介购买二手房的,供给《存量房子买卖中介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首付款收据或售房人已收房款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过户后新的《房子所有权证》、《土地运用权证》、《契税证》等原件及各二份复印件。
2、买卖双方直接买卖购买二手房的,供给房地产转让合同,首付款凭据,过户后新的三证(买卖双方在过户前,持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三证先到银行请求挂号,再处理三证过户手续)。
3、二手房买卖资金施行保管的,借款批阅时,供给房子挂号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售房人预收首付房款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过户后新的《房子所有权证》、《土地运用权证》、《契税证》等原件及各二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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