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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社保如何进行转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7 13:39

处理条件1、在参保的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2、无任何相关的欠费记载3、经有关安排、部分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同意调集的处理资料转出资料:1、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打印参保缴费凭据请求表》;3、《根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据》、《...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营口社保怎么进行搬运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处理条件
1、在参保的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相关的欠费记载
3、经有关安排、部分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同意调集的
处理资料
转出资料:
1、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打印参保缴费凭据请求表》;
3、《根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据》、《根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据》原件;
4、搬运人员原件及复印件;
5、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证明。
转入资料:
1、《根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据》、《根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据》原件等其他相关资料;
2、劳作合同或存案挂号表原件;
3、搬运人员原件及复印件;
4、《打印参保缴费凭据请求表》一式两份;
5、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免除劳作合同书》或《劳作合同挂号手册》等免除劳作联络证明等相关资料;
7、《根本养老保险联络转入(出)明细表》两份;
8、经员工签字承认的《根本养老保险信息核对表》。
处理流程
1、提出搬运请求后,对资料核对并经个人签字承认后,填写《凭据请求表》。
自己在《凭据请求表》上签字承认。最后向社保局职业处提交资料。
2、省社保局职业处对企业上报的相关资料及缴费信息进行核实无误后
3、参保人员将《缴费凭据》传递给新工作地社保组织,并处理相关手续。
新工作地社保组织担任生成电子《搬运接续联络函》,并上传到省搬运信息系统渠道,一起出具纸制《联络函》。
4、省社保局职业处在收到新工作地社保组织的电子《联络函》(或纸制《联络函》)后,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出到外省15个工作日内)。
核对有关信息,并上传到省搬运信息系统渠道,邮寄给新工作地社保组织,处理基金划转手续。
5、待收到新参保地社保组织回来的承认接纳信息后,对该事务加注办结标识,停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社保联络,但仍需将该信息保存备份。
温馨提示:
一、先转养老(转入地:营口社保)
1、拿本单位合同复印件
2、养老保险本养老处:养老保险本上盖章并打印五联《省直企业统筹范围内转出人员改变单》
二、再转医疗(转入地:营口社保)
1、拿医疗保险本 医疗IC卡
2、自己身份证处理的营口银行卡一张医疗处:
打印《辽宁省医疗保险联络搬运请求表》,《社保基金返还单据》清账户。
三、将五联《省直企业统筹范围内转出人员改变单》拿回原单位盖章。
处理地址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营口市青花大街西28号
服务热线:0417-12333
工作电话:0417-2980120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正常工作日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9路、22路公交车到青花大街公交站下步行200米。
2、乘坐公交17路、237路公交车到军分区公交站下步行370米。
3、乘坐公交230路、230路区间车到第九中学公交站下步行390米。
4、乘坐公交7路、26路公交车到营口市委党校公交站下步行530米。
营口社保局一览
处理时限与费用
处理时限:25个工作日(不包括转出地社保组织工作时间)
这些便是咱们在这方面的常识。期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协助。假如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能够到网上进行查找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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