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债务保证人超过保证期就可以不用还款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22:55
债款债款签定确保合一起,一般会约好确保期间,若是债款债款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确保人能够随时书面告诉债款人停止确保合同。债款债款人在改变债款首要条款时,需告诉确保人。
一般确保职责
连带确保职责
其所付的职责是,当债款以到清偿期,债款人有权要求债款人或确保人归还债款。
当确保为一般确保时,确保人有先诉抗辩权,即确保人在债款人未就债款人的产业恳求强制实行或实行担保物权未果前,回绝债款人的恳求归还的权力。连带确保人没有这种权力。
确保期限规则
确保人按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则就接连发作的债款作确保,未约好确保期间的,确保人能够随时书面告诉债款人停止确保合同,但确保人关于告诉到债款人前所发作的债款,承当确保职责。
《解说》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则“债款人与债款人对主合同实行期限作了变化,未经确保人书面赞同的,确保期间为原合同约好的或许法律规则的期间”。
《解说》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关于“确保合同约好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直至主债款本息还清时停止等相似内容的,视为约好不明,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依据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款实行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的,确保期间自债款人要求债款人实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核算。”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