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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主要条款要写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6 12:08
行纪合同首要条款的写法
(一)合同当事人及合同签定的时刻、地址
签定行纪合同首先应清晰合同主体。因而,内行纪合同中,应写明托付人与行纪人的称号(名字)以及单位、地址、职务(工作)、联系电话等。在合同首部应写明合同签定的时刻、地址。
行纪合同的主体规模:托付人可所以法人,也可所以公民;但行纪人只限于经同意运营行纪业务的法人。公民个人和未经法定手续同意的法人不得运营或兼营行纪业务。
(二)托付业务的品种(合同标的)
行纪合同托付业务的品种是指托付人托付行纪人要办的事项。在合同中,有必要将托付事项写清楚,如是寄售仍是代购、代销,此条款有必要写得清晰、具体,不能迷糊或使人发作歧义。
(三)行纪业务的具体要求及价格
行纪业务的具体要求,首要是指托付方应在合同中清晰提出对行纪货品或劳务的要求。如行纪内容为代购或寄售货品时,应对货品的称号、品种、质量、标准、类型、商标或商标、包装、数量、交货方法等有关事项予以清晰规则。行纪内容是劳务的,对劳务的具体要求也应具体清晰。
行纪合同的价格,首要是指合同中应清晰规则所行纪的货品或劳务的价格。行纪业务是代购、代售的,价格上应规则一个起伏,以及最低销售价或最高购入价,以便于行纪方在从事买卖时能掌握捉住最佳时机。
(四)酬金或手续费
合同要对行纪方应得到的酬金加以清晰规则。因为行纪事(我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收拾)项难易程度不同,有些事项能否办成尚无掌握,因而,实务中许多行纪合同将酬金别离核算。核算方法包含:第一是手续费,即不管行纪业务是否办成,只需托付方提出要求,行纪方承受恳求并担任处理就可收取费用,这笔费用一般不是很高;第二是酬金,这是行纪方完结托付方的托付业务后才干收取的酬劳。酬金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固定酬金,即事先在合同中约好,完结托付后交给多少数额的酬劳;另一种是起浮酬金,即在合同中约好,依照推销或收购产品总价值的必定比率交给酬金。
(五)结算方法和期限
行纪合同需求结算的金钱首要有两部分:一是酬金;二是代购、代销或寄售产品物质的价款。两笔金钱应该别离核算和结算,避免发作差误。在合同中应对结算的方法、地址和期限做出清晰规则。
(六)保管职责
在合同中应载明托付人要求行纪人在购销货品时的保管职责,特别是在寄售货品时,须对所寄售物品状况具体地写明,除应清晰称号、品种、质量、标准、类型、数量等外,还应对包装、瑕疵等状况予以清晰规则。
(七)违约职责
在该条款中当事人两边对违背合同职责各自应承当的职责和方法予以清晰规则。能够约好什么性质的违约行为承当什么性质的违约职责,也能够归纳约好各类违约,职责承当和条件,还能够约好赔偿金的数额及其核算方法。
(八)合同纠纷处理方法
在合同中应约好:当发作合同纠纷,两边自行洽谈不成时,是挑选到某仲载组织仲载,仍是到法院申述。
(九)其它约好事项
当事人在不违背法令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还能够根据需求约好其他经两边同意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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