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交的书证和物证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2 14:29
当事人提交书证的,应当提交原件。“原件”指文书制造人作出的开始定稿、签字的本来或许加盖印章与本来有同一效能的正本。假如当事人提交原件确有困难,比方原件难以获得或许无法借出,当事人能够提交复制件、相片、副本、节录本。“复制件”指影印件等;“相片”主要指与明暗程度相同的印象;“副本”指加盖公章或许签字的,与本来和正本同一内容的抄送本;“节录本”指从本来、正本、副本上摘抄的主要内容。当事人提交相片、副本、节录本的,应当附有有关机关的证明。当事人提交的书证是外文的,有必要附有中文译著。
当事人提交证据的,应当提交原件。假如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比方该证据无法移动、不易保存,或许原物不存在的,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交复制品,即依据原物制造的模型或许相片等。
当事人提交证据的,应当提交原件。假如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比方该证据无法移动、不易保存,或许原物不存在的,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交复制品,即依据原物制造的模型或许相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