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张某诉某食品公司悬赏广告案例分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4 14:41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所确定的现实:[1]
1993年4月28日,被告广东中山某食物公司为其产品“一百分奶”作宣扬,在《新民晚报》第十五版上刊登广告。广告称:请留神东方电视台4月30日起本公司的电视广告,凡参与“一题万金”巨奖竞答活动的朋友,请沿虚线剪下竞答标志贴在信封上,并在5月18日前将答案寄至本市长寿路807号中山某食物有限公司上海市场部,一切函件将按邮戳日期的先后在5月22日一致拆封,第一位猜正确者取得1万元人民币的奖金,并在5月26日的报纸上发布其为“最聪明的上海人”,颁布荣誉证书。4月30日,东方电视台以口播的方式播出了语音为“三十六口缸,九条船来装,只许装单,不许装双”竞猜题的谜面。
5月1日,原告张某将“三十六口缸”理解为“3 6口缸,每船装相同”的答案按广告的要求寄给了被告。5月19日,被告市场部负责人徐某电告张某,称:你的答案正确且中奖。5月20日,被告市场部徐某又来到上海科技大学找到原告老公谢某称:答对正确答案的有4人,除张、谢外还有2人,奖金是平分仍是4个抽签。谢以为是4人平分。5月26日,被告在《新民晚报》第七版上刊登广告称:“我以为,一切的上海人都是聪明的,但最聪明的上海人是张某。我信任一百分的才智加上一百分的斗争,结局必定是一百分……。”并请张某在6月7日前到上海市长寿路807号收取该公司颁布的一百分答案的奖金1万元。6月1日,被告市场部负责人又来到谢某处,通知张的答案有误,应将谜面理解为“三石六。缸”,因为晚报用了原告的姓名,所以给原告3000元予以补偿。谢当即收下3000元,写了收条,未表明贰言。7月4日,原告托付律师同被告交涉未果,8月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期间,被告于11月23日在《文汇报》刊登声明。称:中山某食物公司在本年4、5月在上海区域举行的“一题万金”的有奖竞猜活动已告完毕,竞猜标题的标准答案如下:“三石六口缸,每船装相同”鉴于上海区域应对者的答案无与标准答案相符,此次竞猜活动的奖项空缺。因为工作失误,将张某误以为获奖者,本公司就此问张某抱歉。
另查明,中山某食物公司于1993年3月28日,在中山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对有用征答进行了见证。见证书称:兹证明中山某食物公司举行“一题万金”有奖竞猜广告题答案为“三石六口缸,每船装相同”,该答案为标准答案;其他任何挨近、类似的答案均不于确定有奖征答活动。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