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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莫让立法滞后再成绊脚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3 18:18
本报记者闵政 潘科峰 
【关键词】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 
【方案提案回眸】 
上一年两会期间,本报曾对全国政协委员赵少华、江蓝生和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兼刑侦支队支队长杨梅喜就“关于为对立家庭暴力立法”的提案和主张进行过报导。几位代表、委员表明,现有法令不适应反家庭暴力作业实践的需求,有必要进一步建立反家庭暴力的作业机制,为受害人供给及时的维护和救助,并出台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 
【处理追寻】 
2008年,公安部、全国妇联等七部分联合出台了《关于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家庭暴力案子投诉点。随后,公安部规定将家庭暴力报警归入110出警作业范围。2009年,由全国妇联安排专家草拟的《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法》主张稿出炉,有望赶快进入立法程序。 
【代表再重视】 
“一年中,我又专门对这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化了解。”全国人大代表杨梅喜说,将家庭暴力报警归入110出警作业范围,是我国法治建造的一大前进。但就公安机关的实际作业而言,真正要执行此项行动还要面对实际的重重困难,主要原因便是立法上的滞后。就山西省太原市而言,2009年共受理家庭暴力案子报警2400余起,绝大多数是因夫妻对立、家庭小事和与爸爸妈妈财产纠纷而引发的,出警民警抵达现场处理时,‘我便是想让差人吓唬吓唬’成为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公安机关处理这类报警时,绝大多数以调停为主,即使有的案子构成损伤,受害者也常常会为施暴者摆脱,使得公安机关对案子的处理堕入为难境况。”(本报北京3月10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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