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否作为民事案件被告,分公司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4 23:58
在民事诉讼中,必须有清晰的被告才干立案。那么被告是单位时,当事人应该申述总公司仍是分公司?分公司能否作为民事案件被告?分公司的法令职责有哪些?下文为我们整理了相关常识,欢迎阅览。
分公司能否作为民事案件被告,分公司的法令职责有哪些
一、案情回忆
B公司是A公司的分公司,通过依法恳求挂号并收取营业执照,2014年10月1日,B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C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好B公司应自收到货品后三日内付出货款1000万元。后来因为B公司没有依照合同约好实行付款职责,C公司向法院提申述讼,B公司则辩称:B公司是A公司的分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则,B公司不能承当民事职责,B公司不是适格的被告,因而,恳求驳回原告的申述。
庭审中本案争议焦点是:①分公司是否能够成为诉讼当事人?分公司能否承当民事职责?
二、法令剖析
1、《公司法》第14条:
公司能够建立分公司,建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挂号机关恳求挂号,收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职责由公司承当。公司能够建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职责。
2、《民事诉讼法》第48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能够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安排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2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则的其他安排是指合法建立、有必定的安排机构和产业,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安排,包含:(5)法人依法建立并收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4、《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3条:
法人非依法建立的分支机构,或许虽依法建立,但没有收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建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5、《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第78条规则: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款时,能够裁决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综上,分支机构通过依法挂号,有必定的安排机构和产业,具有相对独立的法令地位,能够从事与其法令地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其究竟不具有法人资格,职责能力不完整,所以,分公司无力承当的债款,由总公司承当弥补清偿职责。结合本案,B公司能够作为本案的被告,假如B公司不能清偿债款时,A公司将承当弥补清偿职责。
分公司能否作为民事案件被告,分公司的法令职责有哪些
一、案情回忆
B公司是A公司的分公司,通过依法恳求挂号并收取营业执照,2014年10月1日,B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C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好B公司应自收到货品后三日内付出货款1000万元。后来因为B公司没有依照合同约好实行付款职责,C公司向法院提申述讼,B公司则辩称:B公司是A公司的分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则,B公司不能承当民事职责,B公司不是适格的被告,因而,恳求驳回原告的申述。
庭审中本案争议焦点是:①分公司是否能够成为诉讼当事人?分公司能否承当民事职责?
二、法令剖析
1、《公司法》第14条:
公司能够建立分公司,建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挂号机关恳求挂号,收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职责由公司承当。公司能够建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职责。
2、《民事诉讼法》第48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能够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安排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2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则的其他安排是指合法建立、有必定的安排机构和产业,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安排,包含:(5)法人依法建立并收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4、《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3条:
法人非依法建立的分支机构,或许虽依法建立,但没有收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建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5、《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第78条规则: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款时,能够裁决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综上,分支机构通过依法挂号,有必定的安排机构和产业,具有相对独立的法令地位,能够从事与其法令地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其究竟不具有法人资格,职责能力不完整,所以,分公司无力承当的债款,由总公司承当弥补清偿职责。结合本案,B公司能够作为本案的被告,假如B公司不能清偿债款时,A公司将承当弥补清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