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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承认有几种形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4 03:19
当事人的供认又能够分为审判上的供认和审判外的供认两种。审判上的供认,是指在审判案子时,当事人向法院所作的供认。这种供认是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所作的关于现实的陈说表示同意,一旦供认即可革除了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该供认的主体仅限于原告、被告、法定代理人、第三人、诉讼代表人和经被代理人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等。审判外的供认,是当事人在法院外对某些现实所作的供认。这种供认不能作为革除举证责任的依据,因其没有人民法院的参加,对法庭不存在任何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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