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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规定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3 23:13

一、参与者的权力与责任
(一)参合目标
1、凡本市村庄户口的乡村居民(含外出务工、经商农人和城镇失地农人)均能够户为单位参与新型乡村合作医疗。
2、长时刻居住在我市但没有处理户籍搬运手续的农人及无安稳劳作联系的外来务工乡村户籍人员,可在居住地(务工地)参与新农合。
3、鼓舞家长为预期在参合年度出世的新生儿提早缴费参合,婴儿在参合年度享用与一般参合人员的平等补偿方针。关于错失缴费时限(2012年2月29日)出世的新生儿,可随已参合的母亲身出世之日起归入当年度新农合补偿规模,但其婴儿住院所发作的医药费用补偿额须与母亲兼并核算,直至到达当地一人的最高封顶线。
4、赞助乡村如乡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参合,保证将乡村困难群众归入新农合准则规模。
关于以财务补助资金为主的三种医疗保障准则(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只能自主挑选其间一种医疗保障准则,不能一起重复享用两种以上医疗保障准则(不含商业保险公司医疗保险)补偿。
(二)缴费规范
2012年度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措规范为每人每年300元,首要由中央财务搬运付出、地方财务补助和农人个人自愿交纳三部分构成:中央及地方财务补助240元(其间,中央财务补助132元,省财务补助73.8元,县级财务补助34.2元),农人个人参合缴费规范仍按筹资规范20%的份额交纳,即60元/年/人。
(三)缴费时刻
2011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为会集缴费时刻,为便利当年复员退伍军人和外出务工农人及时参合,将零散缴费参合截止时刻延伸至2012年2月29日止。
(四)权力及责任
参与新型乡村合作医疗的农人,享有按规则要求的服务和医疗费补偿以及对新型乡村合作医疗进行监督的权力,有如期交纳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基金和恪守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各项规章准则的责任。
二、首要补偿方针
(一)门诊补偿
1、一般门诊补偿
实施“按份额,每日限额,年度封顶”的办法进行补偿。即参合农人在本村或本乡指定的新农合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作的可补偿门诊医药费(凭电子处方)按40%份额给予补偿,每日发作的门诊医药费补偿限额为10元,每人每年补偿封顶线为200元(含一般治疗费补偿)。
2、一般治疗费补偿
参合农人在本城镇卫生院门诊就诊(凭电子处方),一般治疗费规范为每门诊人次(一个阶段和三日内同一患者治疗只算一人次)10元。其间,个人自费3元,新农合基金补偿7元(从2011年8月15日开端履行);
参合农人在本城镇内村卫生室就诊(凭电子处方),一般治疗费规范为每门诊人次(一个阶段和三日内同一患者治疗只算一人次)5元。其间,个人自费1元,新农合基金补偿4元(从2011年10月31日起开端履行)。
3、门诊重症慢性病补偿
对契合门诊重症慢性病(2012年归入22个病种,与上年比较添加14个病种)办理的目标,按动态办理要求每年会集审定二次(6月和11月),实施“定点、定份额、定额”即时补偿的统筹办理准则,在年度费用操控规范限额内,按70%(与上年比较调整10%)的份额予以补偿。
(二)住院补偿
1、一般住院补偿
对方针规模内的费用,按不同医院等级和不同住院例均费用水平别离设置起付线及补偿比,实施“分段、分份额”办法进行补偿,年度封顶线100000元(各级医疗机构详细补偿份额方针按全省一致辅导定见履行)。
对AAA医院其住院补偿份额在分段补偿规范的基础上相应进步5个百分点,对A医院其住院补偿份额在分段补偿规范的基础上相应下降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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