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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真实性怎么认定,伪造病历怎么证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4 21:34
医院开出的病历也纷歧定是实在的,有时候会由于一些利益原因而开假的病历,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咱们收拾了一些关于病历实在性怎样承认,假造病历怎样证明方面的常识,欢迎咱们阅览!
(一)影响病历实在性的要素
病历作为医疗损害补偿诉讼中的要害依据,其实在性是非常重要的。可是,由于各种原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或许会做出影响病历实在性的作业来,首要有以下状况。
1.病历质量办理环节导致病历失真。病历质量操控人员发现病历书写不契合标准要求,尤其是不契合医疗机构评定提出来的病历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有显着的缺项、漏项,为了确保病历契合相关标准的方式要件,要求医护人员批改病历、完善病历,乃至假造病历或许病历中的一部分,形成病历部分失真。
2.医务人员作业态度不谨慎,问询病史、调查病况不细心导致的病历失真。在病历书写中将没有问询到的状况写入病历,敷衍上级医师的检查和交差。首要发作在病史收集上,如既往史、个人史、宗族史、婚育史以及体系回忆上,形成部分病历失真。
3.医护人员的医疗经历、技术水平导致的病历失真。首要是医师问询病史能力差;在检查患者身体方面,不会做临床检查,因而体格检查中没有反映出患者现已呈现的体征;病程记载中,关于患者现已发作的病况改变不能调查到;记不下上级医师的查房记载;对辅佐检查材料不会剖析、判别,因而判别定论失误。
4.发作医疗胶葛后,医疗机构或许其医务人员惧怕承当职责而涂抹、假造病历。这种状况尽管不多见,仅仅发作在单个的医院和单个医务人员身上,但影响很坏,损害很大。对病历的实在性的影响尽管仅仅篡改部分,可是难以判别哪一部分被篡改。
(二)一般病历的实在性的承认
病历等医疗文书在成为承认案子现实的依据之前,首要有必要通过两边当事人在法庭上当庭质证,通过质证来承认病历的实在性。质证的具体要求如下。
首要,应当对病历的方式和格局进行质证。病历书写应当契合卫生部发布的《病历书写底子标准》的要求,包含病历的完整性、书写过错的批改办法、上级医师的批阅办法、医师签字等。《病历书写底子标准(试行)》第6条规则,病历书写过程中呈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选用刮、粘、涂等办法掩盖或去除本来的笔迹。
其次,应当对病历中的内容进行质证。留意病历内容是否前后一致,是否契合疾病发作、开展、演化的规则。
终究,将病历与其他依据材料进行印证。病历作为要害依据当然重要,当不是专一依据,在诉讼中或许还存在其他依据,因而,法庭质证和法官审阅承认时,必定要留意与其他依据进行彼此印证,扫除对立和纷歧致的方面。
在实践作业中,常常会发作患方当事人否定病历实在性的状况,法官应当怎样掌握和承认?这儿触及举证职责的问题。假如医疗机构供给的病历材料没有方式上的缺点,通过质证也没有发现影响病历实在性的要素,可是患方依然否定病历的实在性,这时否定病历实在性的一方应当供给相应的依据予以证明,不然法院应当承认病历的实在性。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若干规则》第70条中有明确规则:“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依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辩驳的相反依据的,人民法院应当承认其证明力:
(1)书证原件或许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相片、副本、节录本;
(2)依据原物或许与依据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相片、录像材料等;
(3)有其他依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法获得的、无疑点的视听材料或许与视听材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4)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制造的对依据或许现场的勘验笔录。”病历就归于其间说到的书证,诉讼中能够运用病历原件,也能够运用病历复印件,当后者要通过与原件的核对之后方能运用。
(三)电子病历及计算机打印病历的依据效能承认
电子病历及计算机打印病历是跟着计算机技术开展和遍及而呈现的新生事物,对传统病历书写和办理带来很大应战。《病历书写底子标准(试行)》第4条规则:住院病历书写应当运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材料能够运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明显电子病历及计算机打印病历是不契合要求的。可是,跟着计算技术的开展和遍及,计算机本钱的下降,计算机必然会运用于医疗服务活动,不能因而法规规则的滞后而阻止先进办公设备的运用。但电子病历及计算机打印病历仅仅是病历制造的方式,假如终究提交的病历的实在性有保证,依然能够承认其证明力。
1.关于电子病历而言,假如医疗机构选用彻底电脑化办理,并且有相应的防篡改功用,能够在发作诉讼时及时打印、封存相关材料,这样的电子病历依然有用。不然诉讼进行之后医疗机构再提交电子病历,无论是硬盘、软盘、光盘仍是磁带,由于医疗机构能够单方面恣意批改,其实在性难以承认。
2.计算机打印病历是现在许多医院常常选用的计算机办理病历的手法,只需医疗机构是实时打印,或许是发作医疗胶葛是当即打印并封存的,病历的实在性应当承认。不过,咱们主张医疗机构关于病历中医护人员署名的当地应当有亲笔签字,并且应当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签名,这样契合《病历书写底子》第4条的要求。
一、病历自身的对立
使用医院所供给的病历中种种对立之处,证明医院对病历作了假,这应该是一般的做法,便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由于医院多年来形成了惯例的病历书写标准,除了有病程记载,还有护理记载、医嘱记载。作为对患者病况的客观反映,这些记载彼此印证、彼此限制,改一处记载,往往也得相应地改其他记载,因而要想改得天衣无缝,难度往往很大。
最著名事例便是从前轰动一时的安徽脑瘫儿陈子菁案,最高检察院提起抗诉,央视新闻调查也进行了报导,终究医方补偿,两边宽和结案。患方坚持以为陈子菁脑瘫病是由于饥饿引起——他出世时,母亲没有奶水,医院又机械发起“母乳喂食”,导致小孩挨饿。而医方供给的护理记载,则标明母亲给陈子菁和他的双胞胎哥哥都喂过奶。可是,另一份病历——病程记载却显现,母亲其时是平卧在床上的。这个姿态底子不或许给两个小孩一起喂奶。为此,原告署理人在庭审时让对方当场演示一下,一个平卧的患者怎样对一对双胞胎一起喂奶——并且,按医院的新生儿喂食规则,标准的喂食姿态应该是“胸贴胸、腹贴腹、下颌贴肚脐”。此言一出,旁听庭审听众一时哑然失笑。
二、屡次复印,前后比照
医方常常为了标准,常常对病历动手脚。多复印几回,比照前后复印的不同,在医疗诉讼中,患者由此能够证明“造假”,尽管医方常常喊冤。
这也是上过央视的一个事例。患者自身是医院员工,家族有从事司法作业的。从事司法作业的家族尽管对医疗了解不多,但却理解假如面临胶葛应该保存一份依据。所以,除了医院外,患者家族手里也保存一份病历。患者是2月15日住的院,他们是在4月9日复印病历的,其时病历只记载到3月19日,也便是说,现已有20天没有病历记载了。而医院供给的病历一向记载到患者4月12出院,因而患者家族以为从3月19日到4月12日的病历是医院补加的假造的。
三、偷拍病历
现如今底子上人手一手机,手机上有摄影功用。病历一般出院才干复印,趁医方不留意,把病历拍下怎样。患者死亡了,家族要求检查患者的病历,医师便拿出了患者的病历,没想患者家族把其时的病历进行摄影留底。在随后处理这起医患胶葛中,患者家族要求复印病历,与摄影留底的病历比较却呈现了不同之处。
四、偷录对话揭本相
一患者到医院复印病历后,置疑医方病历作假,但无依据证明,所以将病历复印件裁去医院公章后,谎称是找朋友复印出的原始病历,找到主刀医师:“*医师,你写的病历啷个前后纷歧样呢?你为什么要假造病历?”*医师一看病历确系自己笔迹,未细看内容便对钟说:“你的病历未盖医院公章,即便改正也无法律效能。”患者捉住*医师的这句话,施压道:“是否有法律效能,到时候咱们法庭上见。”*为推脱职责,将更改病历的内情说出来:“我也不敢啥子材料都重写,我给你交个底:第二份病历是咱们主任定的稿,他叫我怎样写我就怎样写……到时候院长叫我怎样说我就怎样说,打官司各人都有各人的说法……”*医师的每一句话,都被患者偷录下来,并收拾成文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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