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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给开购房发票应该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8 00:16
在产品交易过程中,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收据文本,本是不移至理的事儿。买房更是如此。但因为种种原因,许多购房者在买房后,乃至搬进住所许多年后,都依然拿不到发票,遇到这种的糟心事儿该怎么办?
事例一:买房五年发票没开出
市民李先生,2010年以母亲的名义买了一套经适房,交齐房款后,开发商只给开了一张三联单,说发票暂时开不了,要等段时刻再说。没想到,这一等便是两年。
2012年,开发商总算告诉李先生去开发票,因为其时李先生母亲已逝世,所以提出将房主姓名改成李先生自己。开发商让李先生回家等告诉。这一等又3年过去了。期间,李先生屡次致电开发商,即便提出还以其母亲的姓名开发票,对方也一向没有开具发票。
主张:购房发票是开发商收到悉数房款后,必须向购房者供给的。居民在落户、处理产权时都要用到购房发票。《发票管理办法》规则,开发商未按规则开具发票的,可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其给予10000元以下的处分。
事例二:购房记住索要正式全额发票
2007年,严女士购买了一套产品房。付了首付后,她拿到了预售款发票。年末最终一笔余款付清,房产公司仍是开具了预售购房款发票,没有开具用于处理房产证所需求的兼并的购房正式全额发票。而严女士并不清楚相关规则,加上其时也不急着领房产证,所以一向没有索要正式发票。
时隔八年,2015年5月,严女士要处理房产证了,拿着几张预售款发票去处理,才知道要正式全额发票。而她再去找开发商时,却怎样也联络不上。无法之下,只好找地税局投诉。
主张:在地税人员的协助下,几经周折,严女士总算顺畅拿到了发票。地税人员提示市民,购房时一定要留神索要全款付清后开发商应该开具的购房正式全额发票,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费事。
事例三:开发商未照实开具发票购房者可告发
黄先生投诉,2013年购买了一套产品房,开发商未能及时供给购房发票,一再要求才容许开具,但不能足额开具。
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则,一切单位和从事出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产品、承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付出金钱,应当向收款方获得发票。
获得发票时,不得要求改变品名和金额。开具发票应当依照规则的时限、次序,逐栏、悉数联次一次性照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政印章或许发票专用章。因而,开发商现已收取了购房款,就应该照实开具发票。
假如开发商没有照实开具发票,购房者可带上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合同(如有借款)、开发商收款收据或首付款发票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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