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制血亲之间可否结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4 17:49
一、拟制血亲之间可否成婚
《婚姻法》第26条规则:“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联系。养爸爸妈妈和养子女间的权力和责任,适用本法对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有关规则......”以及《婚姻法》第27条规则:“......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力和责任,适用本法对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有关规则......”即《婚姻法》尽管没有明确规则拟制血亲之间能否成婚,但从以上法令规则能够看出,《婚姻法》对直系血亲缔成婚姻的约束,也应适用于养爸爸妈妈子女之间和有抚育教育联系的继爸爸妈妈子女之间,不管这种拟制直系血亲联系是否免除,从道德要求和法令精神上看,都应归于制止成婚的规模。
不过,因继爸爸妈妈婚姻而建立的兄弟姐妹联系是姻亲,因继爸爸妈妈婚姻而发生的兄妹、姐弟联系实际上是由于继爸爸妈妈婚姻构成的亲戚联系,不算拟制血亲。只需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天然血亲联系,即没有制止其成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能够成婚。
二、什么是拟制血亲?
拟制血亲是指原本没有血缘联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联系,但法令上确认其位置与血亲相同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天然构成的,而是法令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
三、天然血亲与拟制血亲差异
(1)天然血亲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是根据子女的出世现实而发生的,不能通过法令程序或其他方法人为地免除的,只能因爸爸妈妈子女一方的逝世而停止。
(2)拟制血亲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是根据收养或再婚的法令行为以及现实上的抚育联系的构成,由法令认可而人为设定的。这种拟制血亲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能够因一方的逝世而停止,也能够因所拟制的亲属联系依法免除而停止。
四、法令规则的两种制止成婚的景象: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自西周以来,出于道德和生理两方面的考虑,我国便制止同姓为婚,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现实上,各国法令也都在必定规模内制止血亲成婚。由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简单把两边生理上的缺点遗传给子孙,而没有血缘亲属联系的人婚姻,能繁殖出更优秀的子孙。
(2)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
跟着科学技术的开展,不断发现新的不宜成婚的病种,故《婚姻法》没有规则什么是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只规则为“医学上以为不宜成婚的疾病”,详细由行政法规或有关部门规则。
《婚姻法》第26条规则:“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联系。养爸爸妈妈和养子女间的权力和责任,适用本法对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有关规则......”以及《婚姻法》第27条规则:“......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力和责任,适用本法对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有关规则......”即《婚姻法》尽管没有明确规则拟制血亲之间能否成婚,但从以上法令规则能够看出,《婚姻法》对直系血亲缔成婚姻的约束,也应适用于养爸爸妈妈子女之间和有抚育教育联系的继爸爸妈妈子女之间,不管这种拟制直系血亲联系是否免除,从道德要求和法令精神上看,都应归于制止成婚的规模。
不过,因继爸爸妈妈婚姻而建立的兄弟姐妹联系是姻亲,因继爸爸妈妈婚姻而发生的兄妹、姐弟联系实际上是由于继爸爸妈妈婚姻构成的亲戚联系,不算拟制血亲。只需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天然血亲联系,即没有制止其成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能够成婚。
二、什么是拟制血亲?
拟制血亲是指原本没有血缘联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联系,但法令上确认其位置与血亲相同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天然构成的,而是法令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
三、天然血亲与拟制血亲差异
(1)天然血亲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是根据子女的出世现实而发生的,不能通过法令程序或其他方法人为地免除的,只能因爸爸妈妈子女一方的逝世而停止。
(2)拟制血亲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是根据收养或再婚的法令行为以及现实上的抚育联系的构成,由法令认可而人为设定的。这种拟制血亲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能够因一方的逝世而停止,也能够因所拟制的亲属联系依法免除而停止。
四、法令规则的两种制止成婚的景象: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自西周以来,出于道德和生理两方面的考虑,我国便制止同姓为婚,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现实上,各国法令也都在必定规模内制止血亲成婚。由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简单把两边生理上的缺点遗传给子孙,而没有血缘亲属联系的人婚姻,能繁殖出更优秀的子孙。
(2)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
跟着科学技术的开展,不断发现新的不宜成婚的病种,故《婚姻法》没有规则什么是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只规则为“医学上以为不宜成婚的疾病”,详细由行政法规或有关部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