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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无偿赠与免税证明简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8 05:34

我国对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爱人、爸爸妈妈、子女等不动产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上的免税优惠,但需提交两套证明材料,往后将会一致归并,并进一步简化。
依据我国税法,个人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爱人、爸爸妈妈、子女、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对其承当直接抚育或许奉养责任的抚育人或许奉养人,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当事两边均不征收个税。
实践履行中,因为两个税种所要求供给的免税证明材料存在差异,且可供纳税人挑选的证明方法不多,给纳税人处理免税手续带来了不便利。
依据税务总局的布告,将两个税种免税需求供给的证明材料进行了一致和归并,并区别离婚切割产业、无偿赠与亲属、无偿赠与非亲属抚育或奉养联系人、承继或承受遗赠4种景象,便利纳税人对照供给。
布告中还进一步简化了处理免税手续须供给的证明材料。例如,爸爸妈妈无偿赠与子女的,户口簿可以证明两边亲属联系,供给户口簿就可以,无需其他证明材料。
因为产业联系的搬运,触及民法通则、婚姻法、承继法等多部法令,联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必要的证明材料是划清税收征免边界的要害,布告中也将公证材料列入了证明材料领域。
“但处理免税所需的公证材料只需证明两边的亲属联系、抚育(奉养)联系、有权承继(承受遗赠)即可,无须对产业自身进行公证。”税务总局予以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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