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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后两年证据不足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7 18:01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公安机关对刑事案子立案后,就需求对刑事案子进行侦办,对案子进行查询,搜集与违法有关的依据,查询违法事实,那么刑事案子立案后两年依据不足怎么处理?下面由听讼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刑事案子立案后两年依据不足怎么办
刑事案子立案后依据不足的,公安机关或许吊销案子,假如案子到了检察机关的,检察机关应该作出不申述的决议,不再追查刑事责任。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办过程中,发现不应对违法嫌疑人追查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案子;违法嫌疑人已被拘捕的,应当当即开释,发给开释证明,而且告诉原批准拘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检查案子,能够要求公安机关供给法庭审判所必需的依据资料;以为或许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则的以不合法办法搜集依据景象的,能够要求其对依据搜集的合法性作出阐明。
人民检察院检查案子,关于需求补充侦办的,能够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办,也能够自行侦办。
关于补充侦办的案子,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办结束。补充侦办以二次为限。补充侦办结束移交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从头核算检查申述期限。
关于二次补充侦办的案子,人民检察院依然以为依据不足,不符合申述条件的,应当作出不申述的决议。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刑事案子立案后依据不足的,公安机关或许吊销案子,假如案子到了检察机关的,检察机关应该作出不申述的决议,不再追查刑事责任。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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