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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怎么认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9 01:08

为进一步做好已参与养老保险全省统筹的企业员工(以下简称企业员工)缴费年限的核算作业,依据国家有关企业员工接连工龄核算的有关规则和我省现行参保员工缴费年限确定的规则,经研讨,现将企业员工缴费年限确定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重申和弥补告诉:一、企业职...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福建怎样确定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企业员工的缴费年限按企业和员工个人实践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的时刻累计核算,中止缴费的时刻不核算为缴费年限。企业和员工个人不缴或欠缴,又不实施补缴根本养老保险费的作业年限,不核算缴费年限。
二、国有企业原全民固定工,按省政府规则时刻参与根本养老保险并从1989年1月起交纳养老保险费的,其1988年末前契合国家规则可核算为接连工龄的作业年限,可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三、按省劳动局闽劳险[1987]44号文规则,并按当地劳动部门规则的时刻参与养老保险的全民带团体“混岗员工”,1987年1月1日起参与养老保险并缴费的,其1986年末前契合国家想定可核算为接连工龄的作业年限可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四、依据省劳动局闽劳险[1989]35号文规则参与养老保险的劳动部门所属的劳动服务公司固定工,其参与养老保险前契合国家规则的接连工龄,可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五、凡已归入根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员工,其在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执役的年限;1995年末前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办理的事业单位)作业的原国家干部和全民固定员工的作业年限;常识青年上山下乡,在乡村参与劳动的时刻,均可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六、原国有企业下岗员工不管以何种方法完成再作业或不再作业,其按规则可视同的缴费年限可与下岗前后的实践缴费年限兼并核算。
七、按省有关规则时刻参与养老保险的戎行企业、华裔农场中的原全民固定员工(含戎行企业中实践缴费年限满10年的团体固定工),其参保前按国家规则可核算为接连工龄的作业年限,可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八、国营农场中的原全民固定员工,按规则补交根本养老保险费后,其按国家规则可核算为接连土龄的作业年限,可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九、原国有企业固定员工跨省转入的,转入前已按当地政府规则归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养老保险,并按国家规则办理了搬运手续的,其参保前按国家规则可核算接连工龄的作业年限,可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十、已参保的国有企业原全民固定工(包含本《告诉》第三、第四条规则的目标),活动到非国有企业作业的,其原契合规则可核算为视同缴费的作业年限,可与活动前后的实践缴费年限兼并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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