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保卡使用中特殊病门诊治疗使用有什么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0 12:54合肥医保卡运用中特别病门诊医治运用有什么要求?运用程序是怎样的?现在就跟听讼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1.下列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可对比一次住院处理: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病、肝硬化、肾透析、肾移植手术后八种(暂定);
2.办卡和就医程序:
(1)参保人员应先填写合肥区域根本医疗保险特别病种门诊请求表;
(2)参保人员持特别病种门诊请求表和根本医疗保险证到本市三级定点医院判定(精神病由专科医院判定),由该院对其请求特别病种门诊予以确定、加盖院医保办公章;
(3)由参保人员选定的定点医院持特别病种门诊请求表和请求人相片1张(1英寸)到医保经办组织一致处理特别病种门诊医疗卡;
(4)患八种特别病的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可就近挑选一家定点医疗医治,医治时应持根本医疗保险证和特别病种门诊卡;
3.医疗费用结算,能够实时或定时与其挑选的定点医院对比一次住院结算医疗费用。即在统筹基金起付规范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超越统筹基金起付规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个人按规则份额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