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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法院审结旗内首例婚前财产公证离婚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14:59

婚前产业公证在大城市并不罕见,可对村庄来说,却是比较超前的行为。日前,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法院对旗内首例婚前产业公证离婚案进行了审理。
原告蒋某和被告翟某在2002年挂号成婚,婚后生育一女孩。两边婚前对各自的产业进行了公证,现金23000元、 10只羊、一匹马属蒋某婚前产业,一台豪爵摩托车
属翟某婚前产业。二人成婚时买成婚用品花销10000元,剩下13000元在翟某手中。二人从成婚后到分家前,蒋某分两次给翟某3100元。
阿荣旗法院审理以为,蒋翟二人属合法婚姻关系,翟某赞同韩某的离婚恳求。
两边当事人成婚时买用品实践花销10000元,两边无异议。现尚有13000元在翟某手中,因成婚时有约好,蒋某恳求返还,法院予以支撑;蒋某分两次给翟某3100元,翟某称已花销,虽未供给相关依据予以阐明,但本着照料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准则,可视为翟某自2004年7月分家后和子女共同生活时开销的费用,不予返还。鉴于以上原因,故判二人离婚,女孩归翟某抚育,原告每月给付子女抚育费100元,至满18周岁时止。各自衣物归各自一切,摩托车归翟某一切,其他产业归蒋某一切,翟某返还蒋某成婚时购买物品剩下款13000元。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此案中的当事人婚前进行产业公证,使两边产业权属清晰,不光方便了诉讼,减少了不必要的胶葛,并且提高了办案功率。(文/张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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