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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侵占单位房屋能起诉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2 06:45
单位的房子暂时发放给职工个人入住,后来单位回收房子的时分,个人不愿将房子偿还,所以这时分单位就确定个人在侵吞房子。面临这种状况计划通过法令诉讼来处理,那么,个人侵吞单位房子能申述吗?听一听听讼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解说。
个人侵吞单位房子能不能申述?能。
收集被侵权的依据,洽谈不成,到对方居处地法院申述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榜首百一十九条
申述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
(二)有清晰的被告;
(三)有详细的诉讼请求和现实、理由;
(四)归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规模和受诉人民法院统辖。
榜首百二十条 申述应当向人民法院递送申述状,并依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申述状确有困难的,能够口头申述,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奉告对方当事人。
榜首百二十一条 申述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名字、性别、年纪、民族、工作、工作单位、居处、联系方式,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的名字、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名字、性别、工作单位、居处等信息,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称号、居处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现实与理由;
(四)依据和依据来历,证人名字和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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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应当归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洽谈不成的状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许县级人民政府请求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假如不存在权属争议,就能够直接申述要求返还。
2、《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则:“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由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第2款规则:“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许县级人民政府处理。”第3款规则:“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接到处理决议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可见,土地权属争议应当先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直接申述。
3、当然,假如有依据证明宅基地使用权归于自己,那么对方占用自己宅基地的行为便是侵权,这种状况下不需要通过土地确权程序,能够直接申述要求返还。
个人侵吞单位房子能不能申述?个人违法侵吞单位房子是会遭到相应的处分,不归于自己的房子就算强占也不会归于你。个人侵吞单位房子关于之后申述的内容或是后续维权的办法等你并不太清楚的时分,能够找听讼网上的律师协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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