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5 06:27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某一行政案子后第一阶段审理该案适用的程序。它包含开庭前的预备、法庭调查、法庭争辩、合议庭评议和宣告判定等过程。行政诉讼中的第一审程序只要一般程序,没有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第一审程序中需求留意的几个问题:(1)第一审行政案子一概实施开庭审理,不能书面审理。不能以案子简略、事实清楚为由不开庭审理。(2)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活动以言词进行。(3)除了法令明文规则不公开审理的案子外,应一概公开审理。(4)关于审结案子的期限。《行政诉讼法》规则,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定。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同意,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子需求延伸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