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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3 02:03
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县城规划区
团体土地征地拆迁安顿方法的告诉
石府发[20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分,县直、驻县各单位:
《石城县县城规划区团体土地征地拆迁安顿方法》现已县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石城县县城规划区团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顿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顿作业,保护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和其他权力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处理法》、《江西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处理法>方法》、《江西省征用土地处理方法》等法令法规规则,结合本县实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在县城规划区规模内征收团体土地以及因征地拆迁房子及其隶属设备进行补偿安顿的,适用本方法。国家和省要点交通、动力、水利等大型基础设备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顿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一致安排县城规划区征地拆迁补偿安顿作业,担任和谐处理征地拆迁补偿安顿作业中的重大问题。县疆土局是县城规划区团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顿的主管部分,县征地拆迁安顿办(简称县征拆办)担任县城规划区内征地拆迁补偿安顿作业的详细施行。各相关部分按照各自职责一起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顿作业。
(一)县疆土局施行以下作业职责:
1、拟定征地布告,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
2、核算被征土地的补偿;
3、催促补偿费用及时拨付到位;
4、担任征地拆迁补偿安顿作业的监督和判决;
5、核定被拆迁安顿户的安顿面积及处理用地手续;
6、法令、法规、规章规则的其他征地拆迁补偿安顿作业。
7、担任征地拆迁补偿安顿作业中的对立化解,担任对大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方针问题予以答复。
(二)县征拆办施行以下作业职责:
1、担任征地拆迁安顿作业的安排、和谐,承当拆迁主体施行作业;
2、担任拟定拆迁补偿安顿作业计划并详细安排履行补偿安顿作业;
3、处理、调度征地拆迁安顿资金,和谐、监督征地拆迁安顿补偿费的分配,并详细担任安顿补助费的实现作业;
4、详细指导和监督返迁房的分配和处理;
5、帮忙处理征地拆迁补偿安顿作业中的对立和大众来信来访等问题,保护社会安稳;
6、依法依程序对征地拆迁规模内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予以整治、撤除。
(三)县房管局施行以下作业职责:
1、担任处理有关拆迁手续;
2、帮忙处理拆迁补偿安顿作业中的对立和大众来信来访等问题。
(四)琴江镇人民政府施行以下作业职责:
1、担任做好方针宣扬与大众思维发起作业,优化征地拆迁补偿安顿作业环境;
2、按照属地处理准则,承当征地主体施行作业;
3、牵头对被征土地、隶属物进行调查了解、测量、挂号和签定补偿协议;
4、送达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顿及征地布告和文件,并担任安排征地作业的施行,及时向建造用地单位交给被征收土地;
5、帮忙有关部分制定征地规模内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与乡民房子撤除的安顿作业计划;
6、监督村级团体经济安排对征地补偿费用的处理、运用、分配、揭露等状况。
(五)县城建局施行以下作业职责:
1、会同疆土部分对被征土地上的建(构)筑物的合法性作出判定,并供给书面定论;
2、做好安顿小区的规划规划检查及报批作业,及时处理被拆迁安顿户建房的规划报建批阅手续和做好规划放线作业。
(六)县城建公司担任征地拆迁安顿的出资预算、资金筹措和返迁房建造。
第四条征收团体土地,有必要契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坚持“一致规划、一致征地、一致处理、合理补偿”的准则。
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合法征地、批地、占用土地或许直接与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暗里洽谈购地。
第五条被征地拆迁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以及其他权力人,应当遵守征地需求,支撑、合作征地拆迁补偿安顿作业,在规则期限内腾地,不得阻遏、阻碍征地拆迁补偿安顿作业。
第二章征地拆迁补偿程序
第六条施行征地10个作业日前,应当依法在被征收土地地点乡(镇)、村、组进行布告。
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和其他权力人应当在布告规则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布告指定单位处理征地补偿安顿挂号。未按期处理征地补偿安顿挂号的,以征地拆迁单位的调查成果为准。
第七条征地计划进行布告后,相关单位(县疆土局、城建局、工商局、公安局、房管局等)在征地规模内中止处理下列事项: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造项目用地;
(二)改动房子和土地用处;
(三)同意房子、土地流通;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五)处理入户或许分户。但因婚姻、出世、校园结业、回国、战士退伍以及刑满释放、免除劳动教养等有必要入户或许分户的在外。
第八条征地计划布告后,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突击拓荒和栽种果树、林木、花卉、农作物等,不得突击建造和装饰。布告后突击拓荒栽种、建造、装饰的不予补偿。
第九条琴江镇人民政府依据征地补偿安顿方针、经同意的征地计划、征地补偿安顿挂号材料等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在被征收土地地点镇、村、组进行布告,布告期不少于7日。对征地补偿安顿计划有贰言的,自布告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可向县疆土局请求听证,县疆土局应当依法举办听证,听证笔录在报批征地补偿安顿计划时应当附具。
第十条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同意后,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对征地补偿安顿规范有贰言的,能够依法向县人民政府请求和谐。和谐不成的,能够依法向上级人民政府请求判决。
和谐、判决期间不影响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的施行。
第十一条琴江镇人民政府安排征收土地协议的签定,由县疆土局与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签定征地补偿协议
第十二条施行征地补偿安顿费预存准则,即用地单位在请求项目用地时,向县疆土局预缴足额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施行征地后多退少补。征地补偿安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同意之日起15个作业日内足额付出到位。征地补偿安顿费用足额到位后,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和其他权力人应当在征地协议约好的期限内腾地。征地补偿安顿费用未准时付出到位的,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和其他权力人有权拒断交地。
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和其他权力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回绝收取征地补偿安顿费用。无正当理由回绝收取的,由征地单位将征地补偿费用直接转入其银行账户并书面奉告被征地人,视同补偿到位。
第十三条拆迁房子前,县征拆办应当将房子拆迁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核准。房子拆迁计划核准后应当在被拆迁房子地点镇、村、组进行布告,布告期不少于7日。
第十四条县征拆办在施行房子拆迁前应当与被拆迁人按照本方法就补偿金额、安顿方法、搬家时刻等事项进行洽谈,签定书面协议。洽谈不成的,被拆迁人能够在规则时刻内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申述。
第十五条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付出到位后,由县征拆办回收被征地拆迁的土地证书和房子产权证书,并书面奉告相关部分,相关部分应当予以核减或许刊出。
第十六条征地拆迁作业人员有必要通过业务培训,经查核合格,方可从事征地拆迁补偿安顿作业。
第三章征地补偿
第十七条征地补偿费的征地产量、各类青苗补偿费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一致产量和区片归纳地价规范履行。征收犁地(水田)、精养鱼塘、蔬菜基地、旱地、果园、茶园、油茶林地以及其他土地的征地补偿费,依据不同地类按照县人民政府发布的产量规范和《江西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处理法>方法》规则的倍数进行补偿。
第十八条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组成。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一切,首要用于交纳被征地农人的社会养老保险、开展团体经济、处理被征地农人出产日子出路。安顿补助费以及青苗补偿、房子拆迁补偿等费用归被征地乡村乡民或许其他合法一切权人一切;被征地乡民现已安顿的,安顿补助费归安顿单位一切。
征收承揽期内的农业开发土地,现地类征地补偿费高于开发前原地类的,高出部分归现开发前运营者一切,开发前原地类的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别离归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原土地承揽人一切;现地类的征地补偿费低于开发前原地类的,按原地类进行补偿,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别离归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原土地承揽人一切。
第十九条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应当定时揭露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的出入、运用以及分配状况,承受本团体经济安排乡民的查询和监督。
第二十条在征收乡村团体土地时,人均犁地面积缺乏0.3亩且曾经未享用过预留地安顿的小组能够施行预留地安顿,准则上人均预留面积不超越20平方米。预留地施行一次性享用准则,不得重复预留,预留地的详细运用处理按照《石城县县城规划区内村团体预留地处理暂行方法》履行。
第二十一条县疆土局、县征拆办、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要仔细安排好征地的宣扬、发动、踏勘、测量、挂号作业,征地面积差错应控制在5%以内。
第四章拆迁补偿
第二十二条征收土地拆迁合法住所房子、隶属房子以及其他建(构)筑物和设备的,拆迁单位应当按照县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第二十三条拆迁有批阅手续的住所房子应当按商场评价价给予补偿。
住所房子的补偿面积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处理了房子产权证的,以房子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二)没有处理房子产权证的,在批阅机关同意的宅基地文件注明晰建筑面积的(违章建筑在外),以实践建筑面积为准。但征地布告后新建、扩建的住所面积不予确认。
(三)因前史原因没有处理房子产权证、宅基地同意文件又未清晰建筑面积的,按实践建筑面积进行补偿。但征地拆迁计划布告后新建、扩建的住所房子面积不予确认。
第二十四条征收土地触及农田水利机电排灌设备、电力、播送、通讯设备以及其他附着物拆迁的,由拆迁单位依据评价价给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触及企业拆迁和苗圃、畜禽养殖场、砖厂、瓦窑、疆场等项目拆(搬)迁的,由县征拆办牵头,联合有关部分对其项目同意文件、合同、实践运营内容等进行确认后,给予补偿,但不予土地安顿。
企业的建(构)筑物、出产设备设备托付有资质的评价安排进行评价,依据评价成果予以补偿。在规则时刻内自行搬家的,给予企业出产厂房、出产设备设备补偿总额5%的搬家损失费。
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触及坟墓搬家的,建造用地单位按照县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给予补偿,无主坟墓由用地者恰当处置。
第二十七条拆迁经依法同意但未超越运用期限的暂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按照重置成新价格结合剩下运用期限给予恰当补偿;超越同意运用期限的暂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暂时用地协议或许同意文书上现已清晰国家建造征收土地时应当无偿自行撤除的,不予补偿。
第五章返迁安顿
第二十八条拆迁住所房子施行房子安顿、钱银安顿和宅基地安顿等方法,但县城规划区内不选用宅基地安顿。县城规划区外确需宅基地安顿的,由村小组请求,村委会提出定见,经城镇人民政府审阅,上报县政府同意,但安顿用地总面积不得超越拆迁总用地面积。被拆迁人应当在房子拆迁计划确认的安顿方法中挑选其间一种安顿方法。挑选房子安顿的,被拆迁人的房子拆迁补偿、奖赏、补助等费用在预留安顿房子置办款后,由拆迁单位按照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一次性付出给被拆迁人;挑选钱银安顿和宅基地安顿的,按照房子拆迁协议约好付款。
第二十九条下列人员可挑选房子安顿、宅基地安顿:
(一)征地布告前,户籍在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并依法享有该团体经济安排权力和承当该团体经济安排职责的常住人员;
(二)入伍前户籍在被征地团体经济安排内的现役战士和按照国家方针不予安顿的士官;
(三)户籍在被征地团体经济安排内的在校学生;
(四)征地布告前依法婚娶、生育的人员;
(五)户籍在被征地团体经济安排内正在服刑或许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六)户籍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施行的移民工程迁入被征地团体经济安排的人员;
(七)未安顿的征地农转非居民;
第三十条下列人员不属于房子安顿、宅基地安顿规模:
(一)户籍不在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的人员;
(二)回客籍落户的戎行复员、转业干部、按照国家方针已进行安顿的士官;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戎行等离休、退休、退养、退职回客籍落户的人员;
(四)户籍在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内,但不享有该团体经济安排权力和承当该团体经济安排职责的常住人员;
(五)征地布告发布前现已逝世的人员;
(六)征地布告发布后新迁入的人员;
(七)因征地拆迁现已被安顿过的人员,但安顿房子被拆迁的在外;
(八)法令法规和国家方针规则不予安顿的其他人员。
第三十一条房子安顿、宅基地安顿以户为单位。被拆迁安顿户以及家庭人口的确认以被拆迁人合法有用的房子产权证、土地承揽证、常住人口户籍为依据,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被拆迁人的家庭人口数量,以被拆迁人户口簿上挂号和实践一起寓居日子的直系亲属人数为准;
(二)夫妻两边和未婚子女别离立户的,按一户核算;
(三)一户多宅的拆迁户,不管是否同一批次拆迁,按一户核算;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监护人的,不能单立一户;
(五)征地布告后离婚的,按一户核算;
第三十二条房子安顿应当在本方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确认的住所房子拆迁补偿面积内进行。契合本方法第二十九条规则条件的,按照人均35—60平方米确认安顿房子面积:
(一)被拆迁住所房子人均建筑面积缺乏35平方米(含35平方米)的,按照35平方米安顿。
(二)被拆迁住所房子人均建筑面积35平方米以上不超越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按实践建筑面积安顿。
(三)被拆迁住所房子人均建筑面积超越60平方米的,按人均60平方米进行安顿。
第三十三条安顿房子按照同期同类经济适用房的规范建造。户型分为四室二厅(约140平方米),三室二厅(约120平方米),二室二厅(约80、100平方米)、二室一厅(约60平方米)四种(其面积均含公摊面积)。
第三十四条被拆迁人依据确认的安顿房子总面积与安顿房户型总面积最接近值挑选安顿房户型。有面积差异的,按照商场评价价进行结算。
第三十五条安顿房子的挑选以被拆迁人在规则签定房子拆迁协议时刻内撤除房子或许弃房的时刻先后排序。排序状况应当在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进行公示。
第三十六条挑选钱银安顿的,按照确认的住所房子的实践面积给予购房补助。
第三十七条祠堂、古刹以及政府供养的“五保”人员的房子拆迁施行钱银安顿。“五保”人员的房子拆迁后施行会集供养;购房补助款归供养单位一切,住所房子拆迁补偿以及其他奖赏和补助归其自己一切。
城镇居民运用团体土地建造的房子被拆迁的,既可产权互换,也可施行钱银安顿,但不予宅基地安顿。
第三十八条县城规划区外要求宅基地安顿的,坚持“一户一宅”准则,由被拆迁人在规则安顿点一致规划,自行建造,每户安顿宅基地面积不超越120平方米。
安顿点的土地平整以及通水、通电、硬化路途等由征地拆迁单位结合新乡村一致按规划要求建造。
第三十九条被拆迁人被拆迁住所主房占地与安顿宅基地面积差按照商场评价价进行结算。
第六章奖赏与经费
第四十条被征地拆迁人在征地拆迁安顿计划规则时刻内合作征地拆迁的,给予必定奖赏;在规则时刻内不合作征地拆迁的,不予奖赏。
第四十一条拆迁单位应当向被拆迁人发放搬家补助费、安顿过渡费、家具搬家损失费。
第四十二条 对承当征地拆迁安顿施行主体作业的县征拆办、琴江镇人民政府施行奖惩机制。
(一)征地拆迁测量面积差错率控制在5%以内,则按征地拆迁补偿总额的5%奖赏给县征拆办、琴江镇人民政府。
(二)征地拆迁测量面积差错率超越5%的,不予奖赏,若超越10%,则扣除县征拆办、琴江镇人民政府的相关作业经费。
(三)施行征地拆迁差错追查准则,对差错率超越10%的,严厉追查职能部分的职责。差错率的核实作业县疆土局担任,县监察局定时检查。
第七章法令职责
第四十三条征地拆迁按规范补偿安顿到位后,被征地拆迁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和其他权力人拒不签定征地拆迁安顿协议或许拒不腾地搬家的,由琴江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则责令期限腾地拆迁。在规则期限内仍不腾地搬家的,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
第四十四条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地拆迁人假造、涂抹权属证明文件,谎称、瞒报有关数据,冒领、多领、骗得拆迁补偿款或许骗得添加安顿房子面积的,由县疆土局牵头,琴江镇人民政府、县征拆办合作追回拆迁补偿款、回收骗得安顿的房子。被征地拆迁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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