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抚州立户、分户所需材料一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7 18:20关于抚州立户、分户所需资料一览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立户、分户
注:1.户口挂号以户为单位,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一套产权住宅只能立一户,多套产权住宅应在常常寓居日子的合法居处地立户。集体户包含单位集体户、学生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社区集体户。
2.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子产权所有人或公房承租人担任。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3.户主担任申报与本户有关的户口挂号,催促户内其他成员申报户口挂号。
立户
契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能够由户主向常常寓居的合法固定居处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挂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立户请求;
(二)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三)私有房子产权证或许公有房子租借运用证明。
分户
公民因婚姻关系改变等原因,且日子独立,有寓居条件的,能够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请求分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分户请求;
(二)婚姻关系改变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三)人民法院对房子所有权、运用权切割的判决书或许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布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切割后的公房租借运用证明;
(四)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房子所有权、运用权未切割的,不予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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