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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停车位拒交物业费能胜诉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3 12:19

小区规划的泊车位数量往往有限,业主常常遇到找不到泊车位的景象。找不到泊车位拒交物业费能胜诉吗?听讼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览下面的文章了解。
案情简介:
王先生于2004年购买了A小区的住所。2011年,他买了辆车开回家,小区物业的保安却不答应车辆进入小区。他找到物业公司理论,物业公司通知他,小区分为地下泊车和地上泊车,地下泊车位需求购买,王先生没买泊车位,不能将车停入地下。而地上泊车,因小区规划的地上泊车位数量有限,已被业主占用。王先生表明,地上泊车位的确已被一些业主占用,但有的业主一家就占用2个乃至3个泊车位,这不合理;小区还有部分绿洲,物业公司可将绿洲开发用于泊车,王先生要求物业公司出头和谐,但泊车问题一直没处理。王先生从2013年起回绝交纳物业费。后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交纳物业费。
法官说法:
本案中,王先生以为物业公司未能合理规划、组织泊车位,实行物业服务合同不到位,因而回绝交纳物业费。法院以为,泊车办理归于物业管 理规模,但王先生建议的没有泊车位问题,不归于小区物业办理不妥,也不是不交纳物业费的合法理由。王先生没买地下泊车位,天然不能将车停入地下。小区地上泊车位系被其他业主占用,物业公司并没有私自占用。小区已规划为泊车位的部分属公共区域,权力归归于小区整体业主,物业公司无权将其他占有多个车位业主所 运用的泊车位分配给王先生;关于未规划为泊车位的部分,物业公司无权私行划立车位。终究,法院判定王先生付出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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