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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的登记事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14:54

申办材料:
1. 申请书(原件);
2. 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历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同意证书);
3. 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 房地产权证(原件);
5. 房子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二份);
6. 契税完税证(备检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 其他有关文件。
其间:
赠与挂号除需提交上述1-7项材料外,还需提交:
1.经公证的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原件);
2.人逝世证明及经公证的遗赠证明(原件);
3.属商业等六类项目用地和赠与花园住所,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
*承继挂号除需提交上述1-7项材料外,还需提交:
1.被承继人逝世证明;
2.公证书(原件);
3. 境外人士承继已购公有住房的,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
剖析(切割)挂号除需提交上述1-7项材料外,还需提交:
1.剖析(切割)协议书;
2.由市或区、县房地产测绘部分出具的房子、土地勘察陈述。
处理程序:
挂号业务流程:房地产挂号处理流程:事例受理→ 挂号初审→ 挂号复审→ 领导批阅 →缮证/核证 →发件→ 归档→ 事例→ 处理完毕
收费规范及根据:
1. 挂号费
(1) 赠与、承继挂号
由受赠人或承继人按房地产评价值的1%交纳(已购公有住房的受赠人为购房时同住人或人的,及已购公有住房的承继人,由受赠人或承继人按购房时价格的1%交纳)。
(2) 剖析(切割)挂号
个人产权 100元/件 由申请人交纳
其他产权 200元/件 由申请人交纳
2. 合同印花税
(1) 赠与
由赠与两边各按房地产评价值的0.05%交纳,但遗赠由受赠人交纳。
(2) 剖析(切割)
向税务部分处理
3. 权证印花税: 5元/本
4. 契税: 由财政局征收
收费根据: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 沪价房(1997)第150号 沪财综(1997)第038号《关于调整房地产挂号、勘丈收费项目及规范的复函》
处理根据:处理挂号根据:《上海市房地产挂号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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