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中国浮动抵押制度的缺陷和不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1 16:58【摘要】:2007年经过的《物权法》初次确认了我国的起浮典当准则。这一准则无疑为市场经济主体融通资金,扩大再生产供给了更快捷的方法。可是,我国对起浮典当的规定是适当粗糙的。这就需求咱们尽快地完善它。英国作为起浮典当准则的来源国,其对起浮典当准则的研讨是适当完善的。所以经过比较我国和英国的起浮典当准则,咱们发现起浮典当准则的本质特征不是典当标的物的起浮性和未来性,而是起浮典当人在正常运营范围内对典当标的物的自在处分权。我国起浮典当准则的适用主体过于广泛了。关于能够设定起浮典当的四类动产,咱们在设守时应着重其调集性。咱们起浮典当准则最大的两个问题是起浮典当挂号的粗陋和接管人准则的缺少。处理不了这些问题,就不能有用的处理起浮典当与其他担保方法的抵触并终究完成起浮典当。在这两个方面,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都有联络的苏格兰的相关立法经历值得咱们学习。
【关键词】:起浮典当;冻住;接管人
一、起浮典当准则的微观介绍
早年英国的成文法中没有起浮典当的概念和法令准则。起浮典当的概念和准则得以在19世纪50年代今后在英国发生,得益于英国判例法中共同的准则特征,英王法官运用其法令解说权,为起浮典当在英国开展奠定了法令根底。
标志着起浮典当准则在英王法上正式得到供认的是1870年的Re Panama, New Zealand and Australian Royal Mail Co一案的断定。该案中当事人之一的债款公司于1866年发行了以其公司悉数产业(undertaking)为担保客体的公司债券(debenture)。上诉法院以为:当公司后来清算时,上述担保变成为公司具有的财物之上的特定担保,因而债券持有人居于一般债务人之前优先受偿。Gifford法官解说说:“在本案中,我毫不犹豫地断定:undertaking一词乃意指包含担保设守时已存在及设定后公司所获得的产业在内的公司总产业。我将本案中公司债券的意图及含义解说如下:即undertaking一词当然意味着公司持续存在,公司债券持有人除已届清偿期的利息或原债务未受付出外不受干与。我以为本案中担保的含义及意图是:公司于该期间持续存在,并于该期间公司在一般状态下持续其运营时,公司债券持有人既不得恳求任何中心利益的核算,亦不得干与公司任何产业。”[1](P110)
最威望也是被引证最多的对起浮典当了解当数1903年英国上诉法院法官罗默在审理约克郡毛纺机协会一案时论述的起浮典当的三个特征,即(1)它是以公司现在存在的或将来存在的某一类财物或悉数财物为根底的担保;(2)在正常运营过程中,这些财物的形状会跟着时刻的改变而改变;(3)除非债券持有人提出使用担保财物偿债的恳求,不然公司能够运用所担保的财物进行正常的运营活动。[1](P112)虽然在实践中,当事人缔结担保协议时的遣词或许千变万化,但法官总是要根据这三个特征去做出该担保是否是起浮担保的判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