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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公司的员工是否有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4 21:02
公司假如要对外集资的,需求经过法定的程序。假如不合法集资的,到达法定数额的,或许构成犯罪,相关职责人员会被追查刑事职责。那么,不合法集资公司的职工是否有罪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帮忙。
关于公司施行的不合法集资行为,应当由公司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职责人承当民事和刑事职责。
关于职工是否承当职责,要看在公司施行合同欺诈和不合法集资行为过程中,职工是否知情、是否帮忙老板施行相应的违法犯罪过为。假如职工不知情,则职工不承当职责;假如职工知情、而且帮忙公司施行前述违法行为,则职工或许承当相应的刑事职责。
不合法集资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方法罪侵略的客体是杂乱客体,既侵略了公私产业一切权,又侵略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出产经营不行短少的资源和出产要素。而出产者、方法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一起,一些名为集资、实为欺诈的犯罪过为也开端繁殖、延伸。这种集资欺诈方法行为采纳欺诈手法欺骗社会公众,不只形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一起更搅扰了金融机构储蓄、借款等事务的正常进行,损坏国家的金融管理次序。广阔投资者对集资方法活动的过火慎重,乃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或许发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开展。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有必要施行了运用欺诈办法不合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本钱罪过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契合以下条件:有必要有不合法集资的行为。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契合公司法规则的有限职责公司或许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许其他依法建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企业集合资金的意图。
(3)公司、企业征集资金首要经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许融资租借、联营、合资等方法进行,其间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首要的集资方法。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征集资金的行为有必要契合法令的规则。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到达刑事职责年纪、具有刑事职责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本钱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则,单位也能够成为本罪主体。
四、片面要件
本方法罪在片面上由成心构成,且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即犯罪过为人在片面上具有将不合法集合的资金据为己有的意图。所谓据为己有,既包含将不合法征集的资金置于不合法集方法资的个人操控之下,也包含将不合法征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操控之下。在通常状况下,这种意图具体表现为将不合法征集的资金的一切权转归自己一切、或恣意浪费,方法或占有资金后携款逃跑等。
职工是否承当职责,要看在公司施行合同欺诈和不合法集资行为过程中,职工是否知情、是否帮忙老板施行相应的违法犯罪过为。假如职工不知情,则职工不承当职责。假如你状况比较杂乱,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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