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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时要注意些什么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7 19:49

客户购房进入实质性阶段时,就要与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商品房出售合同。在要害当地应多加留意。
榜首、在合同书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法与价位,是按揭付款仍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刻应注明。
第二、开发商交给房子的日期一定要明晰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使用不置可否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儿触及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第三、依据《商品房出售管理方法》第18条、第19条、第20条规矩以及《商品房出售面积核算及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规矩》榜首条的规矩,关于置办房子的面积要明晰注明出售面积(含分摊的共用面积)是多少,实践使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差错超越约好规模,客户有权要求退房并追缴利息丢失。
第四、应提出天然气或煤气的精确通气时刻。或注明,如入住率不行不能准时通气时,开发商采纳的应急方法。
第五、依据《商品房出售管理方法》第34条规矩,应在合同中明晰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精确时刻。产权证发放比较慢,但也应注明一个适宜的日期,开发商不能无限期地拖发产权证。
第六、 开发商在与客户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为了更明晰地说明协议内容,往往还会让客户再签署一份弥补合同,首要意图在于标明因为特定原因形成不能准时交房的免赔职责,以及面积测量差错过大在哪些情况下可避免赔。一般情况下,开发商签此合同,首要是在一些非人力能操控的情况下形成违约,为了维护自己,躲避危险的一种方法。但客户也应多加留意,细心研读弥补条款,避免落入某些不法开发商的文字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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