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债务人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1 07:50
次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一般所称的“第三人”。代位权诉讼触及债务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联系!接下来有关次债务人的概念的相关内容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感谢您的阅览!
次债务人的概念是什么
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一般所称的“第三人”。
代位权诉讼触及债务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联系,需求考虑债务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问题。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才能具有与否,不影响债务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力,只需债务人的债务现已到期即可。代位权准则的建立意图即在于拓宽债务人债务完成的职责产业规模,充分债务人一般担保的实力,使得在债务人既不清偿到期债务而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给债务人形成危害的景象下,债务人代位行使权力,使所遭到的危害得以弥补。
次债务人的法律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二十条规则,债务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确定代位权建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实行清偿职责,债务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务债务联系即予消除。这一规则标明,债务人行使债务人代位权所作的代位权诉讼一经法院承认建立,就所承认的债务数额,次债务人向债务人负有直接清偿的职责和职责,本来相应的债务债务联系即予消除,而在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新的且为收效判定所承认的债务债务联系。这显然是一种债的搬运,即由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转嫁为由次债务人向债务人清偿该债务数额。在债务人进行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在取得了向次债务人建议债务清偿权力的一起,却丧失了本来既有的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务建议和清偿权力。这样,债务人行使代位权的终究结果,不只没有使债务人在债务人的职责产业基础上拓宽到次债务人的职责产业规模内,反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权力的完成又处于一种新的危险地步,乃至增加、扩展了债务人的债务危险。
次债务人的概念是什么
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一般所称的“第三人”。
代位权诉讼触及债务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联系,需求考虑债务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问题。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才能具有与否,不影响债务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力,只需债务人的债务现已到期即可。代位权准则的建立意图即在于拓宽债务人债务完成的职责产业规模,充分债务人一般担保的实力,使得在债务人既不清偿到期债务而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给债务人形成危害的景象下,债务人代位行使权力,使所遭到的危害得以弥补。
次债务人的法律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二十条规则,债务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确定代位权建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实行清偿职责,债务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务债务联系即予消除。这一规则标明,债务人行使债务人代位权所作的代位权诉讼一经法院承认建立,就所承认的债务数额,次债务人向债务人负有直接清偿的职责和职责,本来相应的债务债务联系即予消除,而在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新的且为收效判定所承认的债务债务联系。这显然是一种债的搬运,即由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转嫁为由次债务人向债务人清偿该债务数额。在债务人进行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在取得了向次债务人建议债务清偿权力的一起,却丧失了本来既有的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务建议和清偿权力。这样,债务人行使代位权的终究结果,不只没有使债务人在债务人的职责产业基础上拓宽到次债务人的职责产业规模内,反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权力的完成又处于一种新的危险地步,乃至增加、扩展了债务人的债务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