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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离婚中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3 15:18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子的时分,会书面奉告当事人享有要求离婚危害补偿的权力。当事人在诉讼离婚时怎么提起离婚危害补偿呢?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将会为你回答。
在诉讼离婚中怎么提出离婚危害补偿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则,分为三种状况:
(1)假如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危害补偿恳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一起提出。
事例:
梁某与徐某系夫妻关系,2003年年头梁某因作业关系被派往外地作业两年。梁某外出后,其妻子徐某就与别人同居,2004年年末梁某回来后发现妻子与别人同居后,遂向法院提出离婚。二人离婚时产业按照法令进行了对等切割,两边无异议,梁某亦未提出任何补偿。两个月之后再向法院提起危害补偿之诉时,遭到败诉。
律师点评:徐某与别人同居并因而导致与梁某离婚,梁某有权向徐某提起离婚危害补偿的权力,但他必须在离婚时提出,若在离婚时未提出,就会被视为放弃。
(2)在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假如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危害补偿恳求的,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独自提申述讼。
(3)在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一审时被告未提出危害补偿恳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奉告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申述。
离婚危害补偿制度具有必定的独立性。假如当事人在离婚时并未提起危害补偿之诉,则离婚协议或判定收效后,依然能够独立提起离婚危害补偿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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