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投标人的法律禁止性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3 15:46有关招标人的法令制止性规则
1)制止招标人之间勾结招标
·招标人之间彼此约好举高或压低招标报价;
·招标人之间彼此约好,在招标项目中别离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招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与招标;
·招标人之间其他勾结招标报价的行为。
2)制止招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勾结招标
·招标人在开标前敞开招标文件,并将招标状况奉告其他招标人,或许帮忙招标人调换招标文件,更改报价;
·招标人向招标人走漏标底;
·招标人与招标人商定,招标时压低或举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招标人或招标人额定补偿;
·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3)其他勾结招标行为
·招标人不得以受贿的手法获取中标;
·招标人不得以低于本钱的报价竞标;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法手法骗得中标。
4)其他制止行为
·不合法挂靠或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证书参与招标;
·招标文件中故意在商务上和技术上选用含糊的言语骗得中标,中标后供给等级低残次货品、工程或服务;
·招标时递送假成绩证明、资历文件;冒充/考 试大/法定代表人签名,私刻公章,递送假的委托书等。
合同的"标的"是合同最基本的要素,建造工程合同的标的量化便是工程承揽内容和规模。
工程合同的付款分四个阶段进行,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终究付款和交还保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