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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的原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1 22:36
固定资产后续开销,是指固定资产在运用过程中发作的更新改造开销、修补费用等。
后续开销的处理原则为:契合固定资产承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本钱,一起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契合固定资产承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一)本钱化的后续开销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开销,契合固定资产承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本钱,一起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企业将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的,应将相关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预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中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发作的可本钱化的后续开销,经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固定资产发作的后续开销竣工并到达预订可运用状况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从头承认的运用寿命、估计净残值和折旧办法计提折旧。
(二)费用化的后续开销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补费用等后续开销,不契合固定资产承认条件的,应当依据不同状况分别在发作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出产车间运用固定资产发作的修补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以运营租借方法租入的固定资产发作的改进开销,应予本钱化,作为长时间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1)契合固定资产承认条件的大修补开销应予本钱化。
(2)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本钱-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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