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热点推荐:佛山市行驶证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23:26

  关于佛山市行驶证处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依据《机动车挂号规则
  第七条请求注册挂号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请求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据: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许进口机动车进口凭据;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许免税凭据;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据;
  (六)车船税交税或许免税证明;
  (七)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在机动车注册挂号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据。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则免予安全技能查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能查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二日内,承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辨认代号拓印膜,检查提交的证明、凭据,核发机动车挂号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查验合格标志。
  上述内容来源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