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非亲生离婚时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06:39
【案情】
李某(女)在2011年1月与张某经过相亲知道,在2011年2月挂号成婚,并于同年10月生下一子张三。张某沉浸在喜得子的高兴之中,可数个月曩昔,张某发现孩子张三跟自己不是很像,也不是很像李某,想起搭档的打趣“这孩子既不像你也不像他妈,难道不是你的?”又想到孩子是早产出世的,越想越可疑,所以张某于2012年5月悄悄去做了亲子判定,判定结论是儿子张三跟自己没有亲子血缘关系,张某非常愤恨,向法院提出离婚,并要求李某付出精力危害补偿金5 万元,李某赞同离婚,可是回绝付出精力危害补偿金。
【不合】
张某是否应该付出给张某精力危害补偿金?对此,有以下两种不赞同见:
第一种定见以为,尽管李某有“借夫生子”的行为,可是婚后李某并无不忠行为,再者张某很快就发现儿子不是亲生的,并没有付出多少抚育费,也没有给张某形成多大丢失,更谈不上精力危害,也没有依据证明李某对张某形成了精力危害,李某不应该付出张某精力危害补偿金。
第二种定见以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生下了与张某没有亲子血缘关系的孩子张三,相当于给张某带了绿帽子,对张某的精力方面的确形成了损伤,张三便是最显着的依据,一起,李某隐秘孩子非张某亲生的现实也构成了抚育诈骗,形成了张某必定的财产丢失和严峻的精力危害,构成侵权,作为侵权人,李某理应承当补偿精力危害的侵权职责,由此可知李某应该付出张某精力危害补偿金。
【分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恳求危害补偿:(一)重婚的;(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三)施行家庭暴力的;(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本案中,李某契合“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这一景象,李某在与张某共同生活期间生下了与张某没有亲子血缘关系的张三便是最好的证明。因而能够确认认李某的行为契合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中的第二种景象。
别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则“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差错方作为原告依据该条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危害补偿恳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一起提出”;第二十八条规则“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危害补偿”包括物质补偿和精力补偿。触及精力危害补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的有关规则。本案中,在一审期间,张某就有权行使要求李某付出精力危害补偿的诉权,但需求供给形成张某精力危害的依据。依据案情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隐秘张三非张某亲生的现实,使张某承当了张三的抚育职责,形成了张某的财产丢失,这是诈骗性抚育,其实质是一种侵权行为,与此一起,也对张某形成了巨大的精力危害,而与张某没有亲子血缘关系的张三便是证明形成张某必定财产丢失和严峻精力危害最显着的依据。
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二十二条规则:“危害别人人身权益,形成别人严峻精力危害的,被侵权人能够恳求精力危害补偿。”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八条规则:“因侵权致人精力危害,但未形成严峻后果,受害人恳求补偿精力危害的,一般不予支撑,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景象判令侵权人中止危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力危害,形成严峻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当中止危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职责外,能够依据受害人一方的恳求判令其补偿相应的精力危害抚慰金。”本案中李某 “借夫生子”的行为构成侵权,对张某形成了财产丢失和严峻的精力危害,李某应该付出张某相应的精力危害抚慰金,至所以否要补偿5万元的精力危害抚慰金,则要归纳考虑李某的差错程度、经济能力、张某抚育非亲生生子女时刻长短等要素,然后确认精力危害补偿数额。
综上所述:从婚姻法视点,张某“借夫生子”的行为契合我国《婚姻法》规则的“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景象,归于导致离婚的差错方,无差错方张某有权恳求危害补偿(包括精力补偿),从侵权职责法的视点,张某“借夫生子”的行为构成侵权,形成别人严峻精力危害,被侵权人张某有权恳求精力危害补偿。在归纳考虑李某的差错程度、经济能力、张某抚育非亲生生子女时刻长短等要素清晰精力危害补偿金额后,李某应该依照确认的金额付出张某精力危害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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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女)在2011年1月与张某经过相亲知道,在2011年2月挂号成婚,并于同年10月生下一子张三。张某沉浸在喜得子的高兴之中,可数个月曩昔,张某发现孩子张三跟自己不是很像,也不是很像李某,想起搭档的打趣“这孩子既不像你也不像他妈,难道不是你的?”又想到孩子是早产出世的,越想越可疑,所以张某于2012年5月悄悄去做了亲子判定,判定结论是儿子张三跟自己没有亲子血缘关系,张某非常愤恨,向法院提出离婚,并要求李某付出精力危害补偿金5 万元,李某赞同离婚,可是回绝付出精力危害补偿金。
【不合】
张某是否应该付出给张某精力危害补偿金?对此,有以下两种不赞同见:
第一种定见以为,尽管李某有“借夫生子”的行为,可是婚后李某并无不忠行为,再者张某很快就发现儿子不是亲生的,并没有付出多少抚育费,也没有给张某形成多大丢失,更谈不上精力危害,也没有依据证明李某对张某形成了精力危害,李某不应该付出张某精力危害补偿金。
第二种定见以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生下了与张某没有亲子血缘关系的孩子张三,相当于给张某带了绿帽子,对张某的精力方面的确形成了损伤,张三便是最显着的依据,一起,李某隐秘孩子非张某亲生的现实也构成了抚育诈骗,形成了张某必定的财产丢失和严峻的精力危害,构成侵权,作为侵权人,李某理应承当补偿精力危害的侵权职责,由此可知李某应该付出张某精力危害补偿金。
【分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恳求危害补偿:(一)重婚的;(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三)施行家庭暴力的;(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本案中,李某契合“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这一景象,李某在与张某共同生活期间生下了与张某没有亲子血缘关系的张三便是最好的证明。因而能够确认认李某的行为契合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中的第二种景象。
别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则“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差错方作为原告依据该条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危害补偿恳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一起提出”;第二十八条规则“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危害补偿”包括物质补偿和精力补偿。触及精力危害补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的有关规则。本案中,在一审期间,张某就有权行使要求李某付出精力危害补偿的诉权,但需求供给形成张某精力危害的依据。依据案情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隐秘张三非张某亲生的现实,使张某承当了张三的抚育职责,形成了张某的财产丢失,这是诈骗性抚育,其实质是一种侵权行为,与此一起,也对张某形成了巨大的精力危害,而与张某没有亲子血缘关系的张三便是证明形成张某必定财产丢失和严峻精力危害最显着的依据。
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二十二条规则:“危害别人人身权益,形成别人严峻精力危害的,被侵权人能够恳求精力危害补偿。”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八条规则:“因侵权致人精力危害,但未形成严峻后果,受害人恳求补偿精力危害的,一般不予支撑,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景象判令侵权人中止危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力危害,形成严峻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当中止危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职责外,能够依据受害人一方的恳求判令其补偿相应的精力危害抚慰金。”本案中李某 “借夫生子”的行为构成侵权,对张某形成了财产丢失和严峻的精力危害,李某应该付出张某相应的精力危害抚慰金,至所以否要补偿5万元的精力危害抚慰金,则要归纳考虑李某的差错程度、经济能力、张某抚育非亲生生子女时刻长短等要素,然后确认精力危害补偿数额。
综上所述:从婚姻法视点,张某“借夫生子”的行为契合我国《婚姻法》规则的“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景象,归于导致离婚的差错方,无差错方张某有权恳求危害补偿(包括精力补偿),从侵权职责法的视点,张某“借夫生子”的行为构成侵权,形成别人严峻精力危害,被侵权人张某有权恳求精力危害补偿。在归纳考虑李某的差错程度、经济能力、张某抚育非亲生生子女时刻长短等要素清晰精力危害补偿金额后,李某应该依照确认的金额付出张某精力危害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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