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遭抢劫致伤残不算工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00:14
工伤,又称为工业损伤、作业损伤、工业损伤、作业损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作业活动或许与作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要素的损伤和作业病损伤。那么上班途中遭掠夺导致伤残,能否算工伤?
法令咨询:
一个月前,莱山区的唐女士在上班途中,遭到暴徒掠夺,唐女士在奋斗进程中被跌倒,导致腿骨骨折,至今仍在医治进程中。唐女士咨询:我是在上班途中导致骨折的,这能否算作是工伤?我的丢失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这种状况不能算工伤。《工伤保险法令》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则: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自己首要责任的交通事端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端损伤的,归于工伤。依据该条规则,唐女士的伤不该该算工伤。唐女士的受伤和由此导致的丢失,应该由加害人补偿。
相关常识:
《工伤保险法令》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则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
(二)作业时间前后在作业场所内,从事与作业有关的预备性或许收尾性作业遭到事端损伤的;
(三)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实行作业责任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
(四)患作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或许发作事端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事端损伤的;
(七)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景象。
第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岗位,突发疾病逝世或许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逝世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到损伤的;
(三)员工原在戎行执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革新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员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景象的,依照本法令的有关规则享用工伤保险待遇;员工有前款第(三)项景象的,依照本法令的有关规则享用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许视同工伤:
(一)因违法或许违背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许自杀的。
法令咨询:
一个月前,莱山区的唐女士在上班途中,遭到暴徒掠夺,唐女士在奋斗进程中被跌倒,导致腿骨骨折,至今仍在医治进程中。唐女士咨询:我是在上班途中导致骨折的,这能否算作是工伤?我的丢失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这种状况不能算工伤。《工伤保险法令》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则: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自己首要责任的交通事端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端损伤的,归于工伤。依据该条规则,唐女士的伤不该该算工伤。唐女士的受伤和由此导致的丢失,应该由加害人补偿。
相关常识:
《工伤保险法令》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则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
(二)作业时间前后在作业场所内,从事与作业有关的预备性或许收尾性作业遭到事端损伤的;
(三)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实行作业责任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
(四)患作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或许发作事端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事端损伤的;
(七)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景象。
第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岗位,突发疾病逝世或许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逝世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到损伤的;
(三)员工原在戎行执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革新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员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景象的,依照本法令的有关规则享用工伤保险待遇;员工有前款第(三)项景象的,依照本法令的有关规则享用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许视同工伤:
(一)因违法或许违背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许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