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什么是专利侵权证明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12:44
所谓证明职责是指引起法令关系发作,改变或许消除的构成要件实际处于真伪不明状况时,当事人因法院不适用以该实际存在为构成要件的法令,而发生的晦气自己的法令结果的担负。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证明职责是依照必定规范在原被告之间分配的,而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会呈现一种证明职责倒置的状况。《专利法》第57条第2款规矩:“专利侵权胶葛触及新产品制作办法的创造专利的,制作相同产品的单位或许个人应当供给产品制作办法不同于专利办法的证明”便是典型的证明职责倒置。
   创造专利分为产品创造专利和办法创造专利,而由于制作办法只要在产品的制作过程中运用,要求权力人进入出产现场,进行调查,取得被控侵权人运用了专利办法的根据是比较困难的。因而,从公正准则和诚笃信用准则动身,根据根据间隔将证明职责予以倒置。这与TRIPS协议的规矩也是相一致的,也是契合实践状况的,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到各种专利诉讼中。
六、专利侵权的职责
   无论是行政程序仍是司法程序,其处理都包含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三种办法。
(一)侵权行为的民事职责。
   专利法对专利侵权首要是选用民事制裁,专利处理机关或许人民法院在处理侵权的时分,首要是责令侵权人中止侵权行为和补偿丢失。中止侵权是最有用、最直接的避免持续侵权的办法。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矩,任何人未经答应,为了出产经营意图,施行了侵略专利的行为,专利权人或许好坏关系人能够恳求中止侵权。一起,专利权人或许好坏关系人还能够恳求采纳预防办法,如处置现已出产出来的侵权产品等,人民法院能够做出诉讼保全的裁决,责令被告中止侵权行为,并采纳查封、扣押、冻住、责令供给担保等诉讼保全办法等。专利权人一旦证明了侵权的实际,就能够要求补偿丢失。
   专利侵权的危害补偿,应当遵从揭露准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遭到的实践丢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专利法》第6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胶葛案子适用法令问题的若干规矩》第20条和第21条对专利侵权补偿数额作了如下规矩:1、按权力人遭到丢失确认,其核算基准是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赢利;2、按侵权人所取得的利益确认,其核算基准是每件侵权产品的经营赢利或销赢利售;3、上述二项都不能确认时,有专利答应运用费能够参照的,参照该专利答应运用费的1至3倍确认;4、无专利答应运用费能够参照或参照专利答应运用费显着不合理的,法院能够在5000元至30万元之间加以确认,最多不超越50万元。
   别的,由于专利侵权行为不只使专利权人或好坏关系人的经济利益受损,并且往往使他们的业务诺言遭到危害。因而,专利权人不只能够要求经济丢失补偿,并且还能够要求采纳康复专利权人的业务诺言的办法。
(二)侵权行为的行政职责。
   我国《专利法》对侵权行为中的假充别人专利、走漏国家秘要、徇私舞弊等行为规矩了行政职责。别的,我国专利法还对侵略创造人或许规划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规矩了行政职责。其意图在于维护科技人员和进行科研创造的其别人员的合法权益,以维护和鼓励他们进行创造创造的积极性。除此之外,2000年《专利法》还独列一条作为第59条:“以非专利产品假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办法假充专利办法的,由处理专利作业的部分责令改正并予布告,能够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样,专利处理机关可依法自动出击,有力地冲击假充专利的违法行为。这关于维护专利的名誉,更好地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专利处理机关的法令功用,维护广阔顾客和社会大众的利益,确保专利制度的健康开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侵权行为的刑事职责。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矩,专利侵权首要给予民事制裁,但有时也需求刑事制裁。由于侵权不只仅触及专利权人的财产权,有时也触及公共利益。对违背公共利益的最有用的制裁是刑事制裁。我国专利法对假充别人专利、走漏国家秘要以及徇私舞弊这三种行为规矩了刑事职责,别离规矩于《专利法》第58、64、67条。
     1、假充别人专利是指非专利权人未经专利权人答应,在其产品或许产品包装上人为地标示专利权人的专利标志或许专利号,假充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以假乱真,以劣充优,在市场上出售的行为。
   2、我国专利法规矩,我国单位或许个人将在国内完结的创造创造向外国恳求专利的,应当首要向我国专利局恳求专利,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分赞同后,托付国务院指定的专利署理组织处理。规矩这样的恳求、检查程序,意图是保存国家的秘要。关于违背法令,私行向外国恳求专利,走漏国家秘要的,由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许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以走漏国家秘密罪论处。
   3、徇私舞弊是指在受理、批阅专利恳求的作业中或许在承受恳求人托付处理专利业务的作业中,或许在处理专利胶葛作业中,明知是不契合颁发专利权的条件而颁发专利权,或许明知是契合颁发专利权的条件而驳回恳求,或许剽窃恳求,妨害了国家法令的施行,破坏了法制的庄严,因而有必要依法坚决阻止并予以制裁。
七、专利侵权的确认
   一)、全面掩盖准则
相关法规: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创造或许实用新式专利权的维护规模以其权力要求的内容为准,阐明书及附图能够用于解说权力要求。
外观规划专利权的维护规模以表明在图片或许照片中的该外观规划专利产品为准。
   在断定专利侵权时,首要适用的是最简略、最常用的断定准则,即全面掩盖准则。运用这一准则的条件为,被控侵权物与专利技能相同,呈现了拷贝侵权的状况。
   所谓拷贝侵权,或许说适用全面掩盖准则确认侵权,包含以下几种状况:
   字面侵权,即仅从字面上剖析比较就能够确认侵权物的技能特征与专利的必要技能相同,连技能特征的文字表述均相同;
   侵权物的技能特征与专利必要技能特征完全相同,所谓完全相同,是指侵权物的技能特征与专利的技能特征比较,其专利权力要求书要求维护的悉数必要技能特征均被侵权物的技能特征所掩盖,在侵权物中能够找到每一个专利的必要技能特征;
   专利独立权力要求中技能特征运用的是上述概念,侵权物中呈现的技能特征则是上述概念下的详细概念,亦归于技能特征相同;
   侵权物的技能特征数量多于专利的必要技能特征。侵权物的技能特征与专利的技能特征比较,不只包含了专利权力要求书中的悉数必要技能特征,并且还添加了新的技能特征。
上述4种状况,均归于拷贝侵权或称相同侵权,可适用全面掩盖准则断定被告行为构成侵权。
   二)、同等准则
   相关法规:
   《关于审理专利胶葛案子适用法令问题的若干规矩》第十七条:专利法第五十六条榜首款所称的创造或许实用新式专利权的维护规模以其权力要求的内容为准,阐明书及附图能够用于解说权力要求,是指专利权的维护规模应当以权力要求书中清晰记载的必要技能特征所确认的规模为准,也包含与该必要技能特征相同等的特征所确认的规模。
同等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能特征以根本相同的手法,完结根本相同的功用,到达根本相同的作用,并且本领域的一般技能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同等准则是专利侵权断定中的一项重要准则,它是指侵权物的技能特征同专利权力要求中记载的必要技能特征比较,外表上看有一个或若干个技能特征不相同,但实践上是用本质相同的办法或许相同的技能手法,替换了归于专利技能计划中的一个或若干个必要技能特征,使替代(侵权物)与被替代(专利技能)的技能特征发生了本质上相同的技能作用。关于这种状况,应当以为侵权物并未脱离专利技能的维护规模,因而仍应确以为侵权。侵权物中与专利技能外表不相同的技能特征,即对专利技能计划中的技能特征起替代作用的技能特征,被称为专利技能计划中必要技能特征的“同等物”。
   在专利侵权的技能判别中,树立同等准则,其意图在于避免侵权人选用显着同等的要件或过程,替代专利权力要求中的技能特征,然后避免在字面上直接与专利权力要求中记载的技能特征相同,以到达躲避侵权职责的意图。可是,我国专利法尽管已施行20余年,并经过两次严重修正,仍未参加任何同等准则的清晰规矩。2001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专利胶葛案子适用法令问题的若干规矩》,榜首次正式提出同等准则的了解与适用问题。
   同等准则的适用条件
   根据专利法和最高院司法解说的规矩,同等准则应当清晰以下适用条件:
   榜首,同等准则中被同等的特征应当指专利独立权力要求中的各项技能特征,即悉数必要技能特征,既可能是独立权力要求中的差异技能特征,也可能是前序部分的公知技能特征。
   第二,同等准则中的同等是指技能计划中详细技能特征的技能功用、作用的同等,而不是被控侵权行为客体和专利技能两个技能计划的全体同等。
   第三,同等准则中同等特征是与被替代的专利权力要求中记载的技能特征以根本相同的办法、完结根本相同的功用、到达根本相同的作用的特征,确认同等侵权有必要逐一将同等特征与被替代的技能特征进行比照。
   第四,同等准则中的同等特征是本领域的一般技能人员阅读了专利文献之后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的特征,确认同等特征应当从所属技能领域的一般技能人员的技能水平动身。
   第五、适用同等准则时不该将专利恳求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保持程序中,为确保技能计划的专利性而对专利权维护规模所作的具有束缚作用的任何修正或许定见陈说的内容从头归入专利权的维护规模。
   三)、制止反悔准则
   相关法规:
1.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从自愿、公正、等价有偿、诚笃信用的准则。
   2.专利法第三次修订草案(征求定见稿)主张添加的第A9 条:专利权人在专利检查或许无效宣告恳求检查程序中,为使其专利恳求或许专利契合本法规矩的颁发专利权的条件,经过书面办法作出的对专利维护规模有束缚作用的修正或许定见陈说,对专利权人有束缚作用,在专利侵权胶葛的审理或许处理过程中不得反悔。
任何创造人要将自己的创造创造恳求专利,都企图得到一个较宽的维护规模,可是,假如专利权力要求约束的维护规模过宽,就会危害大众利益。因而,专利恳求人为了取得专利权,有时不得不依照专利局检查员的定见,对专利权力要求中一些维护规模过宽、含糊的技能特征以及类似技能计划、技能特征做出阐明,在阐明过程中不得不在技能上做出一些抛弃、修正、许诺,不这样做就可能得不到专利权。而专利权人一旦这样做了,其在恳求过程中现已抛弃的东西,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不能答应专利权人再捡回来,即不答应专利权人反复无常。
   在判别专利权的效能和判别是否构成侵略专利权时,专利权人对专利权力要求的解说应当前后一致。法院不答应专利权人为了取得专利权,而在专利恳求过程中对专利权力要求进行狭义或较窄的解说,而在侵权诉讼中为了证明别人侵权,又对专利权力要求进行广义的或许较宽的解说。这是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准则——制止反悔准则。它的根本意义是:专利权人对其在恳求专利过程中,或许保持专利权有用的程序中,为了取得专利权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许专利复审委员会之间的来往文件中所作的许诺、认可或抛弃的内容,专利权人在侵权诉讼中不得反悔。
   制止反悔准则的适用条件
   榜首,适用制止反悔准则有必要根据专利文档。专利权人对有关技能特征所作的修正或定见陈说有必要是明示的,并且现已被记录在专利文档中。
   第二,修正或定见陈说的内容有必要对专利权的颁发或许保持专利权有用发生本质性作用。专利恳求中的一切修正和陈说定见并不都必定导致制止反悔的效能。只要当束缚许诺或许抛弃维护的技能内容对专利权的颁发或保持专利权有用发生本质作用时,才发生制止反悔的效能。关于那些只是为了战胜权力要求不清楚、不简明的缺点,而与技能计划的专利性无关的修正和陈说则不该具有制止反悔的效能。
   第三,制止反悔准则的适用并不肯定扫除了同等准则的适用。权力要求一般都记载了多个技能特征,每个技能特征都有它自己的同等规模。当专利权人在批阅过程中进行的修正或陈说触及权力要求的某个或某些技能特征时,制止反悔准则的作用只是应是束缚专利权人将权力要求的维护规模朝着扩展该技能特征的方向延展,没有必要由此而扫除专利权人将维护规模朝其他方向延展的权力。
   第四,制止反悔准则的适用应当以被告提出恳求为条件,并由被告供给原告存在反悔状况的相应根据,法院也能够根据当事人的恳求,到专利行政部分调查核实有关根据。
四)、剩余指定准则
   相关法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履行《专利侵权断定若干问题的定见(试行)》第四十七条:剩余指定准则,是指在专利侵权断定中,在解说专利独立权力要求和确认专利权维护规模时,将记载在专利独立权力要求中的显着附加技能特征(即剩余特征)省略,仅以专利独立权力要求中的必要技能特征来确认专利权维护规模,断定被控侵权物(产品或办法)是否掩盖专利权维护规模的准则。
根据专利侵权断定中全面掩盖侵权的准则,假如侵权物的技能特征比专利短少了一个以上必要技能特征,则不构成侵权。我国专利法规矩,独立权力要求中记载的应当是为了完结创造意图的必要技能特征,但这并不等于在每一个详细的专利独立权力要求中记载的技能特征实践上都是必要技能特征。在实际中,恳求人把应当处于隶属权力要求位置的非必要的附加技能特征写进独立权力要求,这是常有的事。分明知道记载的技能特征越多,维护规模越小,专利权人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咱们只能用忽略大意来解说,由于任何一个专利权人也不愿意自己的专利维护规模过小过窄。为了充沛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力,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引入了德国专利司法中供认的剩余指定准则。这一准则的根本意义是,当专利独立权力要求中记载了与完结创造意图无关的附加技能特征时,假如被告在被控侵权物中未完结该附加技能特征,仍能够确认被告构成侵权。
在司法实践中供认这一准则的动身点,是避免形成由于专利权人在编撰专利文件时办法上的失误,掩盖侵权行为人本质上的侵权。也便是说,在进行侵权判别时,假如机械地拿被控侵权物的技能特征与专利维护规模中独立权力要求中的技能特征比较,短少一项技能特征就确认不侵权,那么,由于权力要求书编撰的忽略或许不谨慎,就可能致使许多侵权行为被确以为不侵权,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公正、有用、充沛的维护。相反,法院在专利司法实践中确认了这一准则,又可能会形成对大众利益的危害,使大众无法确认某一专利的详细维护规模,使专利维护规模处于不稳定状况,这正是对立适用此准则的人们所忧虑的问题。可是,应当指出,根据剩余指定准则断定专利侵权这种做法有必要遭到必定条件束缚。
剩余指定准则是我国专利侵权断定中一个最富争议的断定准则。多年来,关于应否适用该准则进行专利侵权断定以及适用该准则应当遵循哪些条件都存在着剧烈而广泛的争辩。由于剩余指定准则直接触及专利侵权的判别规范问题,也直接关系到专利权的维护标准问题,因而,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年8月的“大连新益建材有限公司与大连仁达新式墙体建材厂侵略专利权胶葛一案”的断定中关于剩余指定准则的表态当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
剩余指定准则的意图是为了完结实体正义,从表现创造主题的必要技能特征的视点,维护专利权人本质上的专利权。可是,由于剩余指定准则将独立权力要求中某一技能特征省略了,其本质上也是法官在侵权诉讼程序中对专利维护规模的从头确认。剩余指定准则是在我国专利制度树立初期,在专利恳求人和专利署理人遍及缺少经历的状况下,为维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参阅国外的有关理论而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一个专利侵权断定规矩,该准则处理了许多由于经历和专业技能缺少所带来的专利权得不到合理维护的问题,起到了必定的积极作用。可是,由于适用剩余指定准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扩展专利权的维护规模,危害了社会大众的利益,因而,关于该准则的适用一向存在剧烈的争辩,我国专利法及司法解说也没有对该准则进行清晰的规矩。自我国参加WTO之后,正确处理专利权的维护与社会大众利益的平衡遭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剩余指定准则的坏处就愈加显露出来,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一个提审的案子也清晰声称不赞成轻率地学习适用所谓的剩余指定准则。尽管关于剩余指定准则的争辩还将持续,可是,能够预见,剩余指定准则将朝着严厉束缚到逐渐废止的方向开展。
   剩余指定准则的适用条件
   1、适用剩余指定准则的办法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最少应一起满意如下条件时才干适用剩余指定准则:
   榜首,该特征是记载在专利独立权力要求的特征部分的特征。
   第二,根据专利阐明书及附图的内容来判别该特征是否归于非必要技能特征。在进行非必要技能特征的判守时有必要以专利阐明书及附图为根据,不能进行直接的片面的判别。关于在专利独立权力要求中有清晰记载,但在专利阐明书及附图中对其功用、作用未加以阐明的技能特征,不能确以为非必要技能特征。
   第三,以所属领域的一般技能人员的视点判别,该特征归于非必要技能特征是清楚明了的。关于该技能特征,所属领域的一般技能人员也以为,清楚明了是由于恳求人的遗漏而将该技能特征写入了独立权力要求,而将其作为必要技能特征将会发生显着不公正的结果。
   第四,专利权人自动要求法院适用剩余指定准则。剩余指定准则并不是专利侵权断定的有必要过程,便是说,在专利权人没有提出恳求和相应根据的状况下,法院应当将独立权力要求中的悉数技能特征均视为必要技能特征,不该自动关于独立权力要求中的技能特征是否归于必要技能特征进行判别。
    2、适用剩余指定准则的束缚条件
即便在上述四个方面的条件均满意的状况下,也不是当然能够适用剩余指定准则,还有必要满意如下束缚条件:
   榜首、适用剩余指定准则不该影响该专利的专利性。确认非必要技能特征时要考虑,该技能特征是否归于差异专利技能计划与专利恳求日前的已有技能计划一切必要的,是否是归于表现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技能特征,专利权力要求中省略该技能特征,该专利是否还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适用剩余指定准则不该影响该专利构成完好的技能计划。确认非必要技能特征时还要考虑,该技能特征是否归于完结专利创造意图、处理创造技能问题、取得创造技能作用所必需的,即专利独立权力要求所描绘的技能计划省略该技能特征,该专利是否仍然是一项完好的技能计划,能够完结或根本完结创造意图、到达创造作用。
   第三,适用剩余指定准则不该与制止反悔准则相冲突。该技能特征不得存在专利权人反悔的景象,即不存在为了满意专利法的要求在专利授权或保持程序中对该技能特征进行的任何修正的景象。
    3、适用剩余指定准则的其他要求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定见》,适用剩余指定准则一般还有如下要求:
   榜首,对实用新式专利一般不适用剩余指定准则。剩余指定准则发生的原因首要是出于公正准则的考虑,偏重关于严重创造进行维护,并不合适遍及适用,考虑到了创造专利与实用新式专利的立异水平的不同,为了避免剩余指定准则的乱用,所以束缚在实用新式专利侵权案子中适用剩余指定准则。
   第二,适用剩余指定准则时应适当考虑专利权人的差错。非必要技能特征首要是由于专利权人的忽略导之,在适用剩余指定准则时,应适当考虑专利权人的差错职责,根据专利权人的差错程度,来确认侵权人的补偿职责,如专利权人的差错较大,则就相应较大起伏的削减侵权人的补偿职责,反之亦然。
   五)、自在公知技能抗辩准则
   相关法规:
专利法第三次修订草案(征求定见稿)主张添加的第A10 条:审理或许处理专利侵权胶葛的人民法院或许专利行政处理部分根据当事人供给的根据,确认被控侵权人施行的技能或许规划是现有技能或许现有规划的,应当确认该施行行为不构成侵略专利权的行为。
公知技能又称已有技能、现有技能,是指专利恳求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揭露宣布、在国内揭露运用或许以其他办法为大众所知的技能。自在公知技能是指现已进入公有领域的公知技能,任何人均能够无偿施行。任何公民和单位有权运用自在公知技能,这一权力不该当由于别人就自在公知技能取得专利权而遭到危害。
在专利司法实践中,被告往往直接以自己施行的是自在公知技能或许原告恳求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技能计划是自在公知技能,不该取得专利权为由作出不侵权抗辩。因而,自在公知技能抗辩准则也称为施行自在公知技能不侵权准则。在进行专利同等侵权判别时,应当考虑被指控侵权的客体是否落入自在现有技能领域,当被告有根据证明被指控侵权客体归于原告专利恳求日前的自在现有技能时,法院应该在做出专利同等侵权定论之前,将被指控侵权的客体与现有技能进行比照剖析,看其相关于这些现有技能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假如缺少新颖性或许创造性的话,则不答应将同等性领域专利侵权扩展到现有技能规模,即应断定被告不构成侵权。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