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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除权除息、缩股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7 21:43

关于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除权除息、缩股相关事项的告诉
2015年4月14日
股转体系布告〔2015〕32号
各商场参与人:
为清晰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权益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等事务处理要求,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股票权益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股票发作权益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状况,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体系)在权益登记日(B股为最终交易日)的次一转让日,依照除权(息)参考价核算公式对该股票作除权除息处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还有规则的在外。
(二)在除权(息)日,股票简称应进行改变,在简称前冠以“XR”、“XD”、“DR”等字样。
“XR”代表除权;“XD”代表除息;“DR”代表除权并除息。
(三)公司股票权益分配事务流程参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挂牌公司权益分配事务攻略(试行)》履行。
二、股票缩股
(一)股票发作缩股等状况,全国股份转让体系在缩股股权登记日(B股为最终交易日)的次一转让日(以下简称缩股日),参照除权参考价核算公式调整该股票当日开盘参考价。全国股转公司还有规则的在外。
(二)在缩股日,股票简称不变。
(三)公司应于施行计划的缩股股权登记日(B股为最终交易日)前发表计划施行布告。
三、除权(息)参考价
(一)除权(息)参考价核算公式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盈利)÷(1 股份变化份额)
公司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核算公式时,能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调整请求并说明理由。经全国股转公司赞同的,公司应当向商场发布该次除权(息)、缩股适用的除权(息)参考价核算公式。
(二)除权(息)日股票买卖,按除权(息)参考价作为核算涨跌起伏的基准;缩股日股票买卖,按开盘参考价作为核算涨跌起伏的基准。全国股转公司还有规则的在外。
四、本告诉自2015年4月15日起履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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