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偿转让股份给另一个公司,是否交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3 11:29公司将所具有的股份转让给另一家公司,其间并不涉及到金钱买卖的问题,有些公司觉得就不应该要收费了。那么,公司无偿转让股份给另一个公司,是否缴税?就此常识听讼网小编为你带来具体的常识介绍。
公司无偿转让股份给另一个公司,是否缴税?需求缴税。
一、税额核算。
股权转让的应缴税所得额,以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计税本钱和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缴税所得额。股权计税本钱是指自然人股东出资入股时向企业实践交给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践付出的股权转让金额。自然人股权转让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依照“产业转让所得”项目缴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股权转让应缴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本钱-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股权转让应缴税所得额x20%。
自然人股东部分转让所持有股权的,转让股权的计税本钱按转让比例确认。 转让股权的计税本钱=悉数股权的计税本钱×转让比例。
二、应缴税所得额的核定。
自然人股东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有下列景象之一,属显着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当地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依照总局文件有关规定,核定其应缴税所得额:
(一)股权转让价低于初始出本钱钱或取得该股权所付出的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价低于同一出资企业其他股东一起或大约一起相同或相似条件下股权转让价的;
(三)股权转让收益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
(四)股权转让所得低于最近一期股利分配所得的;
(五)股权转让时出资企业留存收益为正数,股权转让价中没有包括该自然人股东所应享有的比例的,或转让价低于自然人股东应享有的所出资企业所有者权益比例的;
(六)主管当地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其他景象。
三、缴税调整。
主管当地税务机关对应核定应缴税所得额的状况,要全面正确核算股权转让价格和股权计税本钱,应考虑以下要素:一是“本钱公积”、“未分配利润”、“盈利公积”累计结余状况,关于应分配未分配的所有者权益应考虑其对价格的影响;二是债权债务清偿状况,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长期借款和长期出资等;三是财物、存货的增值和减值等状况;四是股权计税本钱的真实性。依照税收政策,根据企业财务状况对其股权转让价格进行缴税调整,该调增的调增,该调减的调减,填制股权转让缴税调整表,经主管领导批阅后,调整缴税行为。股权转让缴税调整表由各市局自定。
对申报的计税根据显着偏低(如平价和贱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财物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财物比例核定。
关于公司无偿转让股份缴税等还有疑问的话,主张你点击听讼网在线咨询体系,与本网律师一对一的进行交流。